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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承嗣,魏州頓丘(今清豐縣)人,安史之亂時名將南霽云之子。他承襲了父親的功績,七歲時被任命為婺州別駕,并被賜予緋魚袋。南承嗣在施州、涪州等地擔任過刺史。元和元年,劉辟叛亂,南承嗣因御敵無備而被貶謫至永州市,后量移至澧州。他在永州期間與柳宗元關系密切,柳宗元曾為其撰寫多篇文章。
人物經歷
南承嗣是魏州頓丘人,安史之亂期間的名將南霽云之子。因父親南霽云在安史之亂中堅守孤城睢陽區壯烈殉國有功,七歲時,南承嗣被授予婺州(治所在今浙江金華)長史的官職,賜緋魚袋。后任施州(治所在今湖北施恩)、涪州(治所在今重慶涪陵)刺史。
元和元年(806年),劉辟在西川反叛時,他在涪州刺史任上“晝不釋刃,夜不釋甲”,“期死待敵”,以致叛軍不敢進犯他的防地。后反被刀筆吏構罪誣陷,貶到永州市。
在永州期間,與柳宗元交往密切,曾請柳宗元為他的父親寫了《唐故特進贈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大都督南府君睢陽廟碑》(即《南霽云睢陽廟碑》),詳細地介紹了南霽云的英勇事跡。還寫了《為南承嗣請從軍狀》《為南承嗣乞兩河效用狀》。
史書記載
南承嗣的事跡被記錄在《新唐書》卷13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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