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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初,字明復,附生,陜西華陰贠莊人。清代官吏,以祖父山東巡撫李僡蔭賞主事,分刑部,再擢正郎。他以不避權貴、不貪錢財、不求官位的操守聞名,曾任熱河刑事主理著有《漱醪山房詩草》。
人物生平
李善初在清朝官場上以其行為而聞名,不受外界權勢影響,堅持己見。他的生平操守以不貪錢財、不求官位為第一義。在刑部任職期間,他以公正的態度處理案件,未表現出對權貴的偏袒。在當時的社會中,這種行為屬實難得。
人物關系
李善初的祖父為李僡,同樣為清朝官吏。李僡清愛新覺羅·旻寧二年(1822)中進士,即用為直隸知縣,繼補撫寧區,調青縣。后舉卓異,先后歷滄州市、深州市,擢升為大名知府。
家庭成員
李善初有四子三女。長子李書田在民國時期擔任韓城市代縣長。次子李書城早年去世。三子李書閣和四子李小向也都是他的兒子。他的三個女兒中,長女莊嫁給了賀姓家族,次女九如嫁給了贠述千(贠恩鳳的祖父)作為續妻,三女靜余嫁給了洪志明。
著述
李善初著有《漱醪山房詩草》。
參考資料 >
第一節 古代仕官表.華陰縣志-陜西省地方志辦公室.2024-06-09
第二節 方外著述.華陰縣志-陜西省地方志辦公室.2024-06-09
人物傳略-清.陜西省地方志辦公室.202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