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維(1595年~1646年),字玉,東陽市(今屬浙江省)人,明末抗清名臣,杰出的水利專家,著有《吳中水利全書》。
張國維,天啟二年(1622年)中進士,授番禺區知縣。崇禎元年(1628年),其刑科給事中。后晉禮科都給事中,又遷太常少卿。崇禎七年(1634年),擢其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安慶市等十府,鎮壓農民起義,屢失利。崇禎十年(1638年),遷工部右侍郎兼右都御史,總理河道。 崇禎十五年(1642年),改兵部右侍郎兼督淮、徐、臨、通四鎮兵,護漕運。降農民軍李青山部,晉兵部尚書。崇禎十七年(1644年),清兵入輔,被劾解職下獄。
弘光元年(1645年),張國維復官,赴江南、浙江省督練兵輸餉。弘光帝福王召其協理戎政,加太子太保。同年,張國維請魯王監國于臺州市,自移駐紹興,督師江上。隆武二年(1646年),張國維還守東陽,知勢不可支,其穿戴衣冠,向母訣別,從容賦《絕命書》三章,投池而死,謚號“忠敏”。
人物介紹
明天啟二年(1622年)進士,授番禺區知縣。他在任期間,興學校,課農桑,以德化民。
崇禎七年(1634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安慶市等十府,主持興建繁昌區、太湖縣二城。說明他曾經疏浚了松江區、嘉定區、上海市、無錫等地河道,修筑了吳淞江、江陰、蘇州市等縣橋、塘堰、漕渠。
崇禎八年(1635年),時任巡撫都御史的張國維同巡撫御史王一鶚修吳江石塘,勘核全應修一千五十五丈,半坍二千八十六丈,平望西諸聚水缺,應筑內外塘七百六十丈,并修長橋、三江橋、翁涇橋。他針對太湖洪水下泄不暢,曾于崇禎九年(1636年)上書請求開浚吳江區長橋兩側的泄水通道,“太湖聚眾水,吳江仰承委灌分注吳淞、婁江以入海,其長橋七十拱與九里石塘一帶諸水竇皆宣泄之分,必由今橋拱旁架浮圖閣,淤遏水勢,漸致閉塞,則拆卸不容緩,石塘諸竇年久亦多壅淤成陸,并宜一體開浚,以免農田之患”。因此,《明史》上說:張國維“建蘇州九里石塘及平望內外塘,長洲至和等塘,修松江捍海堤,浚鎮江市及江陰漕渠,并有成績”。他深入了解,“惟吳澤國,民以田為命,田以水為命,水不利則為害”。他說:“臣搜泉興浚,單騎馳驅,手口拮據,糜事不為”、“臣嘗單舸巡汛,探溯河渠,各繪水圖,括以說略”,積累了數十年治水之經驗,寫成并刊刻了一部七十萬字的《吳中水利全書》,為我國古代篇幅最大的水利學巨著。《吳中水利全書》成書于崇禎十二年(1639年),該書先列東南七府水利總圖十二幅,次標水源、水脈、水名等目,又記錄了有關詔敕、章奏,包括宋、元到明崇禎時的有關治水的議論、序記、歌謠等,是研究蘇、松、常、鎮四郡的一部至關重要的水利文獻。
《明史》中有: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帝召國維代之。乃定戰守賞罰格,列上嚴世職、酌推升、慎咨題等七事,帝皆報可。會開封市陷,河北省震動,條防河數策,帝亦納之。
崇禎十六年四月,清兵入畿輔,國維檄趙光抃拒螺山,八總兵之師皆潰。言者詆國維,乃解職,尋下獄。帝念其治河功,得釋。召對中左門,復故官,兼右僉都御史,馳赴江南、浙江省督練兵輸餉諸務。出都十日而首都陷。
弘光元年(1645年),他擁魯王朱以海監國,總兵方國安叛降,遂召二子問其生死態度,長子世鳳即表示決不偷生,次子世鵬應答稍緩,張國維即以石硯擲擊,不中。世鵬泣對“從容盡節,慷慨捐軀,兒等甘之如飴,唯祖母年邁八旬…….”。午夜,張國維穿戴衣冠,向母訣別,從容賦《絕命書》三章,又寫“忠孝不能兩全,身為大臣,誼在必死。汝二人或盡忠,或盡孝,各行其志,勿貽大母死,使吾抱恨泉下!”擲筆于地,付遺書于次子,投園池而死,年五十有二。后人在蘇州虎丘山區建造了張國維祠作為紀念。
參考資料 >
明末時期涌現出,許多抗清忠臣,且有一人讓清軍痛哭流涕.網易.2024-09-02
張國維 Guowei Zhang.豆瓣讀書.2024-03-25
張國維:鞠躬盡瘁 至死不渝.志在東陽.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