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學說》是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在2005年7月出版的一部書籍,作者是德國政治哲學家施米特。
內容介紹
本書《憲法學說》中,施米特強調了憲法的“絕對意義”與“相對意義”的區別。他認為,將憲法與作為一套法律規定的憲法法規混為一談是一種模糊的憲法觀。施米特指出,憲法的“絕對意義”指的是制憲主體(如君王或人民)的一次性政治決斷,這種決斷決定性地創制了政治共同體的特定生存形式。在這種意義上,憲法的含義等同于國家的實存及其政體形式,如“民主共和”。而“相對意義”的憲法則是由這一政治決斷引出的具體法規。施米特提出這一區分,旨在讓德國智識人明確民主共和的真正含義,即共和革命不僅僅是制定一部成文憲法,而是政治統一體在特定政治處境中對自身生存方式的新政治決斷,隨后的制憲行動是這一政治統一體自覺選擇的政治行動。
圖書目錄
引言
序言
第一部分 憲法的概念
第一章 絕對的憲法概念
第二章 相對的憲法概念
第三章 實定的憲法概念
第四章 憲法的理想概念
第五章 “根本法”、根本規范或lex fundamentalis的含義
第六章 憲法的起源
第七章 作為協議的憲法
第八章 制憲權
第九章 一部憲法的正當性
第十章 從制憲權學說、尤其是人民制憲權學說中得出的結論
第十一章 從憲法概念派生出來的諸概念
第二部分 近代憲法的法治國要素
第十二章 國民法治國的原則
第十三章 法治國的法律概念
第十四章 基本權利
第十五章 權利的區分
第十六章 國民法治國的與政治形式
第三部分 近代憲法的政治要素
第十七章 1.民主制學說
第十八章 人民和民主憲法
第十九章 從民主制的政治原則中得出的結論
第二十章 民主制的政治原則在國家生活各領域中的運用
第二十一章 民主制的限度
第二十二章 2.君主制學說
第二十三章 3.近代國民法治國憲法中的貴族制要素
第二十四章 4.議會制
第二十五章 議會制發展的歷史概述
第二十六章 議會制的構成可能性概述
第二十七章 魏瑪憲法下的會議制
第二十八章 會議的解散第四部分 聯邦憲法學
第二十九章 聯邦憲法學的基本概念
第三十章 從聯邦憲法學的基本概念中得出的結論
附錄
魏瑪憲法分析目錄和索引
分析目錄
魏瑪憲法條款索引
人名索引
內容索引
叢書信息
《憲法學說》是施米特文集系列中的一冊,該系列還包括《政治的概念》《政治的浪漫派》《論斷與概念》等作品。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