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應岳(1541年-1608年),字鐘賢,號介峰,出生于福建漳州府龍巖縣(今福建省龍巖市),是明朝的政治人物。他在明隆慶五年(1571年)成為進士,隨后擔任多個重要職務,包括戶科給事中、禮科給事中、長南太仆、應天府尹、順天府尹、兵部侍郎、戶部侍郎等。因其廉潔奉公而受到尊敬,被譽為“石爺”。
人物經(jīng)歷
石應岳在隆慶四年(1570年)通過順天府鄉(xiāng)試,獲得第一百七名的成績,緊接著在隆慶五年(1571年)聯(lián)捷辛未科進士。他的職業(yè)生涯始于翰林院庶吉士,后來被授予禮科給事中的職位。在此期間,他曾多次上書建議節(jié)約宮廷開支,以充實國庫,并主張廣建宗藩、節(jié)制賞賜。他還提出讓皇室成員通過科考進入仕途,以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并鼓勵百姓就業(yè),緩解社會壓力。
石應岳在任職期間,特別是在擔任應天府尹期間,與海瑞合作,共同打擊貪腐行為。他們的努力使得許多貪官污吏被迫辭職,因此在京都有了“總憲清似水,京兆白如霜”的說法。此外,他還請求免除江南地區(qū)的欠稅,贏得了當?shù)鼐用竦母屑ぶ椤?/p>
在他的職業(yè)生涯后期,石應岳還擔任過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以及南京兵部右侍郎、戶部侍郎等職務。最終,他因母親年邁而請求退休,得到了皇帝的批準。在他去世前,他在家鄉(xiāng)龍巖以公正無私的態(tài)度治理家庭事務,對地方產(chǎn)生了積極的影響。他的逝世被視為一種解脫,因為他可以全心全意地照顧家人。
石應岳于明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十月去世,享年67歲。他被安葬在龍巖曹溪軟橋永潭洋“盤蛇”處,朝廷派遣官員閔夢得到場祭祀,并追贈他為戶部尚書。他的著作包括《石司徒文集》和《石司徒奏議》,這些作品記錄了他的思想和貢獻。
家族背景
石應岳的家族有著軍事背景,他的曾祖父石坤因武功被調(diào)至龍巖百戶所,擔任百戶。石應岳的父親石珍繼承了這一職務。他的母親是林氏。石應岳還有三個弟弟,分別是應崧、應岐和應嶠。
史書記載
明代名宦黃道周為石應岳立傳,記載了他的生平和事跡。
參考資料 >
巖城話廉·閩西清廉故事輯丨石應岳:清廉的“石爺”.搜狐網(wǎng).2024-09-13
石應岳.知乎專欄.2024-09-13
【#閩西歷史人物研究....新浪微博.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