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迪·賈馬爾·格里芬(Eddie Jamaal Griffin),簡稱埃迪·格里芬(Eddie Griffin),1982年5月30日(美國當地時間)出生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身高2.08米,是一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在場上司職中鋒或大前鋒,現已去世。
埃迪·格里芬高中畢業于費城天主教學校。2000年他加入了西東大學,在一年的大學生涯后,于2001年NBA選秀大會中被新澤西籃網隊在首輪第7順位選中。職業生涯他先后效力過休斯頓火箭與明尼蘇達森林狼兩支球隊。格里芬的生涯麻煩不斷,在效力NBA期間有過酗酒、缺席訓練、斗毆、醉駕車禍等諸多問題。
2007年8月17日,埃迪·格里芬于一場車禍中喪生,享年25歲。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982年5月30日,埃迪·格里芬出生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他高中就讀于費城天主教學校,期間當選為《大觀》雜志年度最佳高中生球員并入選了麥當勞全美最佳高中生陣容。他在高三和高四學年的時候先后帶領費城天主教學校奪得費城天主教聯賽的冠軍。然而在一場與隊友的斗毆風波之后,格里芬只能在家完成高中學業。
NCAA時期
格里芬在2000年加入了西東大學。在大一賽季,格里芬場均可以得到17.8分10.7籃板4.4封蓋。他在這一賽季入選了NCAA大東區最佳陣容,并榮大東區最佳新秀以及《體育新聞》年度最佳新秀。但是在西東大學就讀期間,格里芬在更衣室里毆打了大三的隊友泰·夏因,故而在大一賽季結束以后離開了西東大學。
運動生涯
休斯敦火箭隊
在2001年NBA選秀大會上,格里芬被新澤西籃網隊在首輪第7順位選中。籃網隊方面在選中格里芬之后立刻將他交易至休斯敦火箭隊,以換回同樣在本屆選秀大會上被選中的新秀賈森·科林斯、布蘭登·阿姆斯特朗、理查德·杰弗森。
格里芬在新秀賽季出戰NBA常規賽73場,其中首發24場,場均可以得到8.8分5.7籃板1.8封蓋。在2001年12月20日對陣洛杉磯湖人的比賽中,格里芬出場40分鐘,全場18投10中得到25分13籃板,創下自己職業生涯單場得分紀錄。NBA歷史上僅有八名球員可以在單賽季投進100個三分球同時完成100次封蓋,格里芬便是其中之一。在本賽季結束后,他入選了NBA最佳新秀陣容二隊。
在2002-03賽季,格里芬出場常規賽77場,其中66場為首發球員。本賽季他場均可以得到8.6分6籃板1.4封蓋。
在2003-04賽季初,格里芬因為缺席訓練以及與隊友斗毆而被火箭隊裁掉。2004年1月格里芬與籃網隊簽約,但是他整個賽季都在因為濫用藥物而接受康復治療,無緣賽場。
明尼蘇達森林狼隊
2004-05賽季初,明尼蘇達森林狼以一份一年的合同簽下了格里芬。本賽季他交出了與在火箭隊時期相似的數據,在70場NBA常規賽中場均可以得到7.5分6.5籃板1.7封蓋。在2005年夏天,森林狼隊方面與格里芬重新簽約。但是格里芬在2005-06賽季的出場時間和出手次數繼續下滑,出場時間從場均21.3分鐘降至場均19.4分鐘,出手次數從場均7.5次降至場均5.3次。最終格里芬在70場常規賽中場均得到4.6分5.6籃板2.1封蓋,其中場均封蓋次數為職業生涯最高。
在2006年12月13日,明尼蘇達森林狼客場挑戰圣安東尼奧馬刺隊。這是格里芬職業生涯最后一次在NBA比賽中出場,他全場除了三分球1投0中以外沒有貢獻任何數據。2007年3月,森林狼隊方面裁掉了格里芬。
意外去世
2007年8月17日凌晨,格里芬因為一起車禍意外身亡。
獲得榮譽
個人榮譽
生涯數據
NCAA場均數據統計
注:以上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0日
NBA常規賽場均數據統計
注:以上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0日
NBA單場最高數據紀錄
注:以上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0日
生涯薪水
注:以上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0日
人物評價
技術特點評價
NBADraft(知名選秀球探網站):“(格里芬)是當今大學籃壇最頂尖的天賦型選手之一,完全具備成為未來NBA超級巨星的任何條件。他只有18歲,身體條件上有著極大的潛力可以開發。他有著堪比阿布杜勒·拉希姆的柔順手感和進攻技巧,但是運動能力甚至強于拉希姆。他在低位和中距離都表現出色,籃板和防守技巧也十分優異。他在賽場上的舉止十分冷靜,不會輕易慌亂,和蒂姆·鄧肯相像。”
場外評價
約翰·盧卡斯(火箭隊名宿):“他(格里芬)是那種可以把自己身上衣服脫下來給別人穿的人。我有兩個朋友被趕出了家門,而格里芬收留了他們。他倆睡在格里芬的沙發上,格里芬會為他們蓋毯子。從很多方面來說,他甚至無私地過了頭。”
場外生活
在格里芬參加2001年NBA選秀大會三個月前,對格里芬來說亦父亦兄的人物馬文·鮑威爾因為心臟病去世,享年34歲。鮑威爾的死對于格里芬而言打擊甚大,他的律師拉斯迪·哈丁認為格里芬從高中時期就開始酗酒,而鮑威爾去世以后他的酗酒問題開始變得不可控制。
格里芬有一位名叫阿瑪雷·格里芬的女兒。在他出車禍去世的時候,阿瑪雷僅有三歲。
爭議事件
毆打隊友
格里芬在費城天主教學校高四結束前,就因與隊友打架而被學校開除。他在家完成了高中的剩余學業并獲得文憑。在西東大學就讀期間,格里芬在對陣喬治城大學的比賽中認為大三的隊友泰·夏因不給自己傳球,在一次暫停期間便對夏因放話“等比賽結束以后走著瞧”。在比賽結束后,格里芬回到更衣室朝著夏因的面部來了一拳,夏因為此在臉上縫了數針。
酗酒成性&濫用藥物
2003-04賽季,格里芬因為濫用藥物及酗酒而接受康復治療,無緣賽場。他在接受康復治療的階段,曾經得到休斯頓火箭在1976年選中的狀元約翰·盧卡斯二世的幫助。盧卡斯也曾有過濫用藥物和酗酒的經歷,在康復以后會給其他有相同經歷的人提供幫助與指導。
毆打婦女
2003年,格里芬因為涉嫌在休斯敦毆打一名婦女并向她的卡車開槍而被指控。之后格里芬承認自己犯下了輕罪,接受18個月的緩刑。
車禍事故
2006年3月30日,格里芬卷入了一起車禍事故。根據證人陳述,事發之前格里芬在車內的DVD上觀看色情影片,并且在自慰。在車禍發生后,格里芬跑進附近一家便利店內。根據便利店的監控顯示,他向店員對于自己醉駕且無證駕駛的行為表達了后悔之情。格里芬當時懇求被撞的車主不要報警,并承諾會給他買一輛新車作為補償。
意外身亡
2007年8月17日大約凌晨1時20分的時候,格里芬因為一起車禍身亡。休斯敦當地警方稱,格里芬開車的時候沒有看見鐵路警示牌,在越過安全警戒帶后撞上了一輛行駛中的火車。兩車相撞后起火,格里芬的SUV被焚毀,他的遺體在撞擊后被燒得無法進行初步身份識別,根據牙科報告才顯示遇難者是格里芬。根據驗尸報告顯示,當車禍發生的時候格里芬體內的乙醇含量是限制級別的三倍之多。哈里斯郡的法醫辦公室稱,25歲的格里芬死于“多處鈍器傷害”。該辦公室從格里芬的心臟和肝臟中提取出血液和膽汁進行分析,發現他的血液酒精濃度為0.26,而得克薩斯州的限制標準是0.08。在檢測中,沒發現可卡因、巴比妥藥物,或其它麻醉類毒品的成分。格里芬被葬在了費城的諾斯伍德公墓。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