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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烈堂
來源:互聯網

林烈堂(1876年9月7日—1947年6月20日),名朝璣,字烈堂,號少儀。他是霧峰林家頂的領導人物,林文鳳(儀卿)的長男,林獻堂的堂兄。

人物生平

林烈堂曾任臺中廳參事、州市協議會員。

1914年9月,林烈堂與堂弟林獻堂商議創辦學校,向時任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提出申請。總督府以“自籌經費與校地”為條件,準許設校。林烈堂捐出臺中市新高町百十八番地土地15,000坪,并召集辜顯榮、吳德功、蔡蓮舫、林熊征等中北部門閥士紳17人,在數月間募得248,820元經費,創立“公立臺中中學校”(今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并在五位創立委員中擔任委員長。

1936年4月27日,林烈堂與張煥、林耀亭、林澄坡、郭頂順等人邀請日本人共同創辦“臺中州私立臺中商業專修學校”,即今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林烈堂在1936年4月至1941年3月、1945年11月至1947年9月間,分別擔任該校首任理事長和董事長。

林烈堂曾參與制麻、樟腦等產業以及華南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第一銀行)等企業的經營。他在商業領域的活動為臺灣的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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