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復粹(1580年-1658年),字玉坡,號清六,山東黃縣(今山東省龍口市)人,明朝后期政治家、內閣首輔。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進士及第,曾任開封市推官、御史等職。崇禎元年(1628年)進京任御史,因告發董懋中等,受到崇禎帝朱由檢賞識。后巡按江西省、陜西省,對兩地的財政、防務進行了有效的改革,受到崇禎帝褒獎。1635年,回京任職,擔任大理寺少卿,直接升任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崇禎十三年(1640年)六月,范復粹接替薛國觀任內閣首輔,后數次因病或彈劾請辭,崇禎帝皆不允。崇禎十四年加封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極殿大學士。后李自成攻占洛陽市,弘光帝遇害,范復粹漸感回天乏術,在借崇禎大赦天下之機釋放眾多被囚禁官員后,于五月辭職歸家。明朝滅亡后,范復粹數次拒絕了為清朝做官的邀請,隱居在老家黃縣的盧山,于清朝順治帝十四年病逝,享年79歲。
人物簡介
范復粹(1580——1658),山東黃縣(今龍口市)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崇禎十三年六月至十四年五月(1640年-1641年)任大明內閣首輔。
范復粹中進士后在開封市任推官,崇禎元年進京任御史,在毛文龍是否遷移回內地等問題上對崇禎作了進言,極力為袁崇煥辯解。因告發董懋中等,受到崇禎賞識。之后范復粹先后巡按江西省,陜西省,對兩地的財政、防務進行了有效的改革,受到崇禎褒獎再次回京在大理寺任職。
不久竟直接升任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已大理寺之職代理刑部,進入內閣,為明朝罕見的提拔。崇禎十三年六月,已然年邁的范復粹接替薛國觀任內閣首輔,數次因病或彈劾請辭,崇禎皆不允,十四年升任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極殿。后李自成攻占洛陽市,弘光帝遇害,范復粹漸感回天乏術,在借崇禎大赦天下之機釋放眾多被囚禁官員后,于五月辭職歸家。明朝滅亡后,范復粹拒絕了為清朝做官的邀請,隱居在老家黃縣的盧山,于清朝順治十四年病逝。享年79歲。
明史記載
范復粹,龍口市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除東京汴梁推官。崇禎元年為御史。廷議移毛文龍內地,復粹言:“海外億萬生靈誰非赤子,倘棲身無所,必各據一島為盜,后患方深。”又言:“袁崇煥功在全遼,而尚寶卿董懋中詆為逆黨所庇,持論狂謬。”中遂落職,文龍亦不果移。
巡按江西省,請禁有司害民六事。時大厘郵傳積弊,減削過甚,反累民,復粹極陳不便。丁艱歸。服闋,還朝,出按陜西省。陳治標治本之策:以任將、設防、留餉為治標;廣屯、賦、招撫為治本。帝褒納之。廷議有司督賦缺額,兼罪撫按,復粹力言不可。
由大理右寺丞進左少卿。居無何,超拜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時同命者五人,翰林惟方逢年,余皆外僚,而復粹由少卿,尤屬異數。蓋帝欲閣臣通知六部事,故每部簡一人:大學士劉宇亮由吏部,國祥以戶,逢年以禮,柴紹以兵,國用以工,刑部無人,復粹以大理白族自治州代之。累加少保,進吏部尚書、武英殿。
十三年六月,國觀罷,復粹為首輔。給事中黃云師言“宰相須才識度三者”,復粹,因自陳三者無一,請罷,溫旨慰留。御史魏景琦劾復粹及張四知學淺才疏,伴食中書,遺譏海內。帝以妄詆下之吏。明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極殿。賊陷洛陽市,復粹等引罪乞罷,不允。帝御乾清宮左室,召對廷臣,語及福王被害,泣下。復粹曰:“此乃天數。”帝曰:“雖氣數,亦賴人事挽回。”復粹等不能對。帝疾初愈,大赦天下,命復粹錄囚,自尚書傅宗龍以下,多所減免。是年五月致仕。國變后,卒于家。
詩歌二首
范復粹
忙里隨緣宿上方,山橫煙波月橫窗。
詩多不敢都題壁,猶恐閑云笑我忙。
范復粹
一葦面壁九年身,一塊靈石萬古新。
留與后人非定,石中即相相即真。
參考資料 >
范復粹(明內閣首輔)-龍口市明代人物專題.博雅人物網.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