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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鄉
來源:互聯網

烈士鄉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滎經縣城西南部,距縣城19公里。全鄉幅員面積20.74平方公里,轄王家、馮家、新立、課子、烈士5個行政村,31個社,居住1451戶,人口4306人,其中:農業人3971口人;非農業人口52人。全鄉實有耕地3217畝,其中地1211畝,田2006畝。

烈士鄉人民政府駐馮家村二組,距滎經縣城19千米,轄區總人口4306人,農民人均純收入9947元。滎河與國道108線貫穿全境,境內氣候溫和、雨量充沛、陰雨多、日照少,宜于農、林、牧業的發展。境內交通方便,通信發達,利于各業發展。108國道過境,境內長4.2千米。有縣鄉(鎮)級公路3條,總長30千米,年貨運吞吐量110萬噸。

政區沿革

清代時期,境內滎河南岸的馮家村屬高山壩,北岸的課子、王家、烈士、新立村屬下河壩,均隸屬于欽仁鄉。

民國初年到民國24年(1935年),壩名轄區與清同,屬北區。

民國25年(1936年),屬滎河聯保。

民國29年(1940年),屬原滎河鄉第三、四、七保(馮家壩)。

1950年沿舊制,為滎河鄉所轄,時頑匪李元斌盤踞此地,人民解放軍進剿,劉玉忠等七烈士犧牲。

1952年,為紀念七烈士,報經上級批準,將滎河鄉的烈士、馮家和周家村的部分轄區,中國民主建國會的課子、王家村劃出設烈士鄉。

1956年民建鄉并入烈士鄉,同年改烈士鄉人民政府為烈士鄉人民委員會。

1958年公社化時,建立烈士人民公社,在現烈士鄉境內設新立、烈士、王家、課子、馮家5個生產管理區。

1961年改管理區為生產大隊。

1962春,將烈士人民公社分為烈士、民建兩個公社,烈士公社領有現鄉轄區。

1968年稱烈士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1月為烈士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3年2月,改公社為鄉、大隊為村。

人口面積

轄區總人口4294人。總人口中,男性2210人,占51.5%;女性2084人,占48.5%。

轄區東西最大距離5千米,南北最大距離6千米,總面積30平方千米。其中陸地29.5平方千米,占98.3%;水域0.5平方千米,占1.7%。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千米143人。

自然地理

地理位置

位于東經102'43',北緯29'50'。地處滎經縣西北方向,東與民建鄉相連,南與滎河鄉、花灘鎮接壤,西與新建鄉交界,北與天全縣為鄰。人民政府駐馮家村二組,電話區號0835,郵政編碼625202,距滎經縣城19千米。

資源

該鄉境內已探明地下礦藏有煙煤、無煙煤,儲量232.4萬噸。煤炭企業7家,年生產能力達80萬噸。

地形

地處滎經縣西北方向,境內群山環抱,嶺谷高差懸殊,海拔850米。

氣候

亞熱帶季風氣候為基帶的山地氣候。多年平均氣溫13.7℃,1月平均氣溫4.2℃;7月平均氣溫22.3℃。平均氣溫年較差18.1℃。年平均降水量1601.2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數為212天。降雨集中在每年7月至9月,8月最多。

水文

境內滎河穿境而過,流域面積0.5平方千米,總長度5千米,徑流總量1.1億立方米,年均流量84立方米/秒。

自然災害

主要自然災害為洪澇災害。主要發生在7月至9月。因山區面積較大,洪澇災害不僅毀壞農田房屋,而且造成山體滑坡,交通受阻,影響車輛通行。境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9個。

文化藝術

全鄉有文化站1個,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公共圖書館(室)6個,建筑面積50平方米,藏書5萬冊。文化行業從業人員10人。

景點

“何君閣道碑”,又稱“何君尊楗閣刻石”,是東漢建武中元二年(即公元57年),嚴道縣(今四川滎經縣)修建驛道落成紀功所刻,向來受到歷朝書家尊崇,記錄最早見于宋洪適《隸釋》,于2004年3月15日在烈士鄉境內被發現摩崖石刻真跡。

剿匪及崗家山七烈士的故事

這一戰斗事件發生在1950年人民解放軍五五三團進入滎經之后。1950年2月23日,解放軍五五三團奉命對縣內與龜縮在西昌胡宗南國民黨殘部遙相呼應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的頑匪進行清剿。在殲滅一股頑匪,擊斃匪首李元斌后,擔任搜索任務的七連一排副排長劉玉忠(24歲,中共黨員,河北建國縣人,1948年參軍);率三班班長劉邦漢(28歲,中共黨員,山西霍縣人,1948年參軍);副班長王麻(19歲,中共黨員,河北省邱縣人,1948年參軍);戰士羅玉(24歲,甘肅徽縣人);王天保(23歲,平遙縣人);馬保三(23歲,陜西縣人,1949年參軍);張秀華,(中共黨員,河南伊川縣人,1949年參軍);共7人到明家村(今為烈士村)山林搜索匪徒,因地形復雜,道路生疏,與主力部隊失去聯系,被匪200余眾層層包圍,七勇士反復沖殺,與敵人激戰數小時后,終因寡不敵眾,彈盡無援,最后將武器全部部砸毀,壯烈犧牲。

七勇士的英雄氣概,極大地震懾了眾匪,待我軍增援部隊趕到時,匪徒或降或被殲滅,七勇士犧牲后其遺體就地安葬于崗家山。

1952年,滎經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決定,在縣城城隍廟修建革命烈士紀念塔,烈士犧牲地的鄉、村改為烈士鄉、烈士村,以彰忠烈,永志烈士功勛。該紀念塔于1977年3月遷建于小坪山區,更名為烈士陵園,七烈士的遺骨也遷葬烈士陵園內。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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