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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長官。司法部長兼任美國政府首席法律顧問,他職責是替美國政府處理法律事務及對美國司法部門進行監督。現任美國司法部長為帕姆·邦迪。
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總統的內閣成員之一,是內閣中唯一不使用“Secretary”作為名稱的內閣成員。
美國司法部長在總統繼任順序中排名第七。美國司法部長是在美國總統上任后提名,由美國參議院批準產生。總統有權隨時解除司法部長的職務。
設定時間
此職務設立于1789年,當時職責是代表聯邦政府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訴訟及犯罪指控、處理有關和聯邦政府的法律事務,第二是向總統或政府部門首長就法律問題提供意見或建議。在1870年成立了美國司法部以支援總檢察長的工作。
其他稱謂
美國司法部長是內閣中唯一不使用部長頭銜的最高行政長官,其正式稱呼是美國總法務官或美國聯邦總律師。美國司法部長也是美國的總檢察長。
參考資料 >
美新任司法部長就職 外媒關注特朗普內斗新動向.今日頭條.2025-04-24
美國國家體制的研究論文.搜狐網.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