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小型微利企業
來源:互聯網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中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則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相關指標。?企業在預繳所得稅時可直接按當期數據進行資格判斷,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采用季度平均值計算。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免于填報《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期間費用明細表》,系統會根據納稅人填報的基礎信息自動生成相應的減免稅申報附表。

中國自2019年起實施階梯型所得稅優惠:根據財稅〔2019〕13號文件,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減按25%計入(根據2023年6號公告繼續執行該標準),超過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減按50%計入,均按20%稅率繳納。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定義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可參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版)》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規定的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列舉的產業加以判斷),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為小型微利企業必填表單。

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經營情況”為小型微利企業必填項目;“有關涉稅事項情況”為選填項目,存在或者發生相關事項時小型微利企業必須填報;“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為小型微利企業免填項目。

三、小型微利企業免于填報《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

上述表單相關數據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中直接填寫。

網上申報時,系統根據申報信息自動識別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自動計算、提示減免稅額,系統根據納稅人填報的基礎信息自動生成相應的減免稅申報附表,納稅人完成申報并保存納稅申報表時,系統會再次進行自動校驗,確保納稅人精準享受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應最大限度用好、用足稅收政策,充分、足額享受稅收優惠。

歷史沿革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后來,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符合一定金額要求的,可以減半征收,直至2019年不再區分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

優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現行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為: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5號)規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即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照相當于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按照相當于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待遇,應適用于具備建賬核算自身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國稅發【2008】30號)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不具備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條件前,暫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

不能享受優惠的小微企業。根據財稅【2009】69號文件第八條,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50號)的規定,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企業以及非居民企業,不適用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及優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4】34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

增值稅和營業稅

財政部《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對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幅度進行了調整,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營業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營業額)300元~500元。根據上述規定,各地陸續確定了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多個省份將起征點調至最高限額,以此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按照規定,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個人(這里的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因此,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調整的優惠,只適用于符合小型微型企業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則不適用該優惠政策。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3年7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公平稅負,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從2013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并抓緊研究相關長效機制。這將使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享受與個體工商戶同樣的稅收政策,為超過600萬戶小微企業帶來實惠。直接關系幾千萬人的就業和收入。

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1】105號)文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而根據印花稅的一般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其他優惠

對依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包括免征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發票工本費。

以往的優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10%的優惠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4號。

相關概念

綜合現在的稅收政策,小微企業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工信部劃分的小微企業、增值稅(營業稅)小微企業和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的企業。其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共劃分了16個行業。

比如工業,《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規定,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比如零售業,《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增值稅(營業稅)小微企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規定:“為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因此,增值稅(營業稅)小微企業是以月銷售額為標準,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

面臨的問題

1.存在明顯的“脆弱性”

絕大多數小型微利企業面臨資金短缺的困難。比起中小型企業,小型微利企業貸款的風險成本和信用成本更高,商業性銀行一般都不愿介入此類業務。

2.外部生存環境面臨困難和壓力

受到市容整頓、經營場所經常變遷、租金費用上升、行業管理條例限制等因素的干擾,加之多數從業者文化水平不高、經營能力較弱,以及資金短缺、經營分散與場地缺乏,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空間受到較大程度制約。

3.缺少政府支持和社區服務

小型微利企業與政府之間缺少經常性聯系與溝通,惟一的聯系就是稅收或登記,即便有自辦的協會之類組織,但由于組織不力,多數個體工商戶也很難從中得到所需的服務小型微利企業與所在社區聯系也比較松散,難以得到當地社區的服務。

4.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障

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者多數都未辦理社會保險,即使已經辦理的也是自己承擔全部費用,這成為小型微利企業從業者的一大后顧之憂。

解決辦法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六稅兩費”。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落實落細先進制造業、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以及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繼續加大財稅收扶持力度,降低政策門檻。一是要提高小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收企業所得稅政策范圍,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二是要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切實做好對中小微企業的納稅輔導工作,優化“減、免、緩”辦稅流程。對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基地,經審批,可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有特殊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經批準可以延期繳納,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參考資料 >

小型微利企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2025-10-12

小型微利企業提示.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2025-10-12

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如何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2025-10-15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中國政府網.2025-10-15

小型微利企業可以享受哪些稅費優惠政策?這篇文章告訴你.國家稅務總局.2025-10-12

【關注】注意啦!享受稅收優惠要準確區分三種小微企業.微信公眾號.2025-10-12

劃重點丨中小企業“五難”怎么破?湖北出招“24條”.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10-12

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方面的建議.泗縣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25-10-12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