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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姆納·威爾斯(SunlnerWelles,1892—1961)美國外交官。1914 年哈佛大學畢業,后進入外交界。歷任國務院拉美司司長、駐古巴大使等職。1933—1943年任助理國務卿和副國務卿,任內制訂和推行富蘭克林·羅斯福對拉丁美洲的“睦鄰政策”,多所建樹。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后,一度反對對日本采取強硬路線,1940年曾受命赴歐洲了解英、法、德、意等國對和談與停戰的態度。曾與意大利的貝尼托·墨索里尼和加萊阿佐·齊亞諾、德國的希特勒和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英國的阿瑟·尼維爾·張伯倫和溫斯頓·丘吉爾、法國的愛德華·達拉第和保羅·雷諾分別進行會談。由于阿道夫·希特勒堅持德國人集中居住的波蘭領土劃入第三帝國版圖,女王陛下政府表示不能接受希特勒的條件和德國議和,威爾斯使命未取得任何成果。
正文
1941 年隨富蘭克林·羅斯福出席大西洋會議,協助起草《大西洋憲章》。1942年8月世界猶太人大會駐日內瓦代表戈哈德·里格納向英國外交 部和美國國務院發出電報,報告希特勒將用毒氣滅絕歐洲猶太人,并請英美將情報轉交各自國家的猶太組織,薩姆納·威爾斯竟扣下了情報。后因在國務院內部與國務卿康德爾·赫爾不和,辭職。去職后為政治評論家。著有《堅定的時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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