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歷(英語:Roman Calendar),是古代羅馬王政時期使用的歷法。該歷法最初基于太陰歷,隨著時間推移,經歷了多次修改,最終在公元前45年由儒略歷所取代。這一時期的歷法也被稱為儒略前歷法。
歷史沿革
羅慕路斯歷
古羅馬城由傳說中的領袖羅慕路斯于大約前753年建立。最初的羅馬歷法繼承自希臘歷法,始于前738年。由于缺乏詳細的記錄,現代對羅馬歷的理解主要依賴于推測。據記載,羅馬歷定一年為304天,分為十個不同長度的月份,其中六個月為30天,四個月為31天。新年開始于Martius月,即三月份。這十個月的名稱分別為Martius、Aprilis、Maius、Junius、Quintilis、Sextilis、September、October、November以及December。然而,這種歷法與實際的太陽年相差約61天,羅馬人在冬季沒有特定的月份來標記這些額外的日子。
努馬歷
為了彌補羅慕路斯歷的缺陷,第二位羅馬統治者努馬在前713年增加了Januarius和Februarius兩個月份,使得一年變為12個月共計355天。到了前452年,Februarius被移到Januarius和Martius之間。盡管如此,這個版本的歷法仍然無法精確反映太陽年的周期。為此,努馬·龐皮里烏斯每隔一年會在Februarius之后增加一個名為Mercedinus的工作月,通常持續22或23天。
儒略歷
公元前46年,羅馬歷的情況變得極為復雜。在這種情況下,古羅馬獨裁官儒略·愷撒采納了埃及亞歷山大天文學者索西琴尼的建議,進行了重大改革,制定了新的儒略歷。儒略歷將一年劃分為十二個月,規則是奇數月為31天,偶數月為30天,除了二月通常是29天外。每四年設一次閏年,閏年的二月則延長一天,變成30天。這樣,平年有365天,閏年有366天。四個年份總共為1461天,平均每年約為365.25天,比實際的回歸年365.2422天略微偏長,這意味著每128年會出現一天誤差。
參考資料 >
你知道12個月的英文是怎么來的嗎? .搜狐網.2024-08-08
[歷史上的絲路科技]古代世界的陰陽合歷.搜狐網.2024-08-08
歷法檢驗環節:蘇美爾歷、古羅馬歷、瑪雅歷 .個人圖書館.202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