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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雨公(1808—1876),字敬堂,號杏軒,清朝盂縣香河村人。愛新覺羅·旻寧十五年(1835)中舉人,道光十八年(1838)考取進(jìn)士,后選庶吉士,任翰林院編修。道光二十九年(1849)任江西省鄉(xiāng)試正考官,得真才頗多。后升任大理寺少卿。此間,每閱案卷,夜不成寐,遇到疑難案件,籌思查訪,必得實(shí)情,方才作罷。
人物簡介
田雨公
田雨公在朝廷為官期間,常被道光皇帝召到便殿對談。交談中,他引經(jīng)據(jù)典,論政頗深,許多奏議為皇帝采納。道光三十年(1850),他針貶時(shí)弊,上書振綱紀(jì),肅吏治,尖銳地指出了總督、巡撫官吏有四習(xí),即:“好諛、茍安、掩飾、取巧”;政治廢弛有五因,即:“倉庫、漕運(yùn)、鹽法、兵利、河工”四習(xí)不除,則五政不舉。對督撫應(yīng)賞罰嚴(yán)明,此乃當(dāng)務(wù)之急。咸豐中期,他又上書“用人、行政、得失”等政見,頗得皇帝稱道。官級為三品頂戴。
田雨公辭官歸里后,先后在平定冠山書院、榆次鳳鳴書院和太原晉陽書院講學(xué),學(xué)生以能取到該書院讀書為幸事。緒二年(1876)逝于家中。崇祀晉陽三立閣。著有《杏園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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