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經芳,字掌綸,號棣亭,男,清代河北高邑縣人,布政使渭之子,乾隆庚午舉人。陜西隴州知州、華州知州、戶部浙江司員外郎、湖北施南府知府兼漢黃德巡道等。
史籍記載
李經芳,幼失恃,隨父之任。雖居華膴,而深惡紈绔習。讀書吟詩,外無他好。乾隆庚午舉于鄉。甲戊父沒于署,扶梓歸里,宦橐蕭然,竭力營葬,家室屢空。不善為謀生計,屬布衣自安而已。
初仕永春縣州同知,州人染漳泉械斗習,余風為殄。適刺史公出,經芳身親彈塵,設法曉諭,積習少革。陜西隴州知州,時陜省旱譏,隴右尤甚,社倉貯谷,鄉正鄉副司出納不均,饑民嘩然。經芳甫下車,懲鄉正等,周巡鄉僻。按戶開倉賑貸,然后詳請。境內貼然,全活無數。癸已歲,鄰境匪滋擾。經芳飭諭鄉民,密為譏察,相互守望,啯匪無敢犯隴縣者。調華州,渭河平原首沖也。時值軍需旁午,夫馬殷繁。經芳令各鄉長自置夫馬薄,逐日核記,按給價值。事具舉而民不擾焉。擢戶部浙江司員外郎。
尋授湖北施南府。施南三面鄰州,山陘崎嶇,去省會二千里。地瘠民疲,士疏于學。向年學使者皆駐宜昌市調考。后學政吳至聞經芳振興學校,為親臨郡考試。施南素無選貢,自是始拔二人。先是湖北因旱災辨賑失宜,九府民紛紛上控。上官姓屬經芳審理,不數月獄結,公平無枉。兼攝漢黃德巡道事,各府積案多委訊焉,兩造亦俱以得經芳訊為幸也。荊州市江水漫溢,各郡被水,輕重不一。經芳奉檄查勘,所至地方不擾撫。輯得宜施郡屬有親屬相盜者,經芳已定擬詳。臬司李改擬以大盜論,經芳力爭不得。后奉部駁,仍以親屬相盜定案。經芳因被議去官。旋以云南提舉司用。行至昆明市,病卒。橐無余資,僚友經紀其喪歸里。
經芳為人貌嚴性慈,操持清介。故所至以仁廉稱。沒之后,里居數不蔽風雨,視初仕時依然故我也。
人物履歷
李經芳是山東省布政使李渭的兒子,從小失去母親,跟隨著在外當官的父親。乾隆庚午中舉人。
初仕永春縣州同知,采取辦法減少了當地人械斗的陋習。調任陜西陜州知州,值隴縣大旱,主管賑濟的官員厚近薄遠,百姓深感不均,民怨漸起。李經芳親巡鄉里,按戶核賑,民心遂定。三十八年,調華州(治今華州區)知州。華州為渭河平原沖要,起用夫役、馬匹事甚多。為減輕百姓負擔,李經芳給予錢糧,令各鄉自置夫役、馬匹,逐日核對簿冊,有事即派用,工俱備而百姓不被擾。
后擢戶部浙江司員外郎,又任湖北施南(治今湖北恩施)知府。施南府位于鄂、湘、川三省交界處,地瘠民悍,士疏于學。學使考試,一直是把士子招往宜昌市。李經芳到任后,大興學校,學政聞之,親到施南府考試,竟選拔貢生兩名,其舉措前所未有。
會湖北旱災,境內九府紛紛訴治賑者有失公允。李經芳奉命審理,數月案結,無一錯判。后兼攝漢黃德巡道,因事罷官。旋以云南提舉司起用,赴任行至昆明市,因病卒。
人物家世
高邑李標家族第十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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