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禧,福州人。廈門大學法律系教授。
1933年畢業于北平朝陽大學法律系,次年赴日入東京大學攻讀法學碩士。抗戰爆發回國,歷任中山文化教育館副研究員,北平朝陽大學、金陵大學等校教授、系主任,廈門大學法律系和經濟系教授。
長期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院工作。
為廈大法律系的復辦,尤其是培養中青年教師和民商法專業碩士點的建設方面,作出貢獻。主要著作有《法學通論》、《中國法學論文縈引》等。
參考資料 >
網站地圖 | | 京ICP備20220003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