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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鱗狀細胞癌是發生在皮膚的一種惡性腫瘤。皮膚鱗狀細胞癌主要發生于老年人,50~60歲為發病高峰,40歲以下較少見,男性多于女性。本病好發于頭皮、面、頸和手背等暴露部位,少數為非暴露部位,多繼發于原有皮疹的基礎上,很少發生于正常皮膚。病因尚不清楚,但可能與物理、化學等因素有關。本病可表現為斑塊、結節或疣狀損害,損害迅速增大,表面呈菜花狀增生,或中央破潰形成潰瘍,常伴感染致惡臭。如生長在口唇或生殖器,往往表現為小潰瘍,反復出現不易治愈。鱗癌易于轉移,尤其是沿淋巴道轉移,出現局部淋巴結腫大。根據腫瘤分化程度、瘤體大小、發病部位等具體情況采用手術治療、放射治療、藥物治療。本病5年治愈率可達90%左右。本病晚期常有全身癥狀,如發熱、消瘦、惡病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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