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廳曾是湖北省政府主管湖北省文化藝術工作的職能部門。
2018年10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湖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省文化和旅游廳,將省文化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湖北省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并監督實施;研究擬定湖北省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文化體制改革;研究擬定湖北省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國家及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湖北省文學、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湖北省性重大文化活動;管理湖北省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定湖北省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湖北省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擬定湖北省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文化藝術科技的研究、應用和開發,推廣文化藝術科技成果;管理省文物事業管理局;歸口管理湖北省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湖北省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制訂對外文化交流規劃,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省廳介紹
湖北省文化廳曾是省政府主管湖北省文化藝術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
(一)擬訂文化藝術工作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
(二)擬訂湖北省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湖北省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參與組織湖北省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推進湖北省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指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規劃、指導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湖北省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管理湖北省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湖北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包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
(九)負責湖北省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湖北省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游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擬訂湖北省動漫、網絡游戲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網絡游戲產業發展。
(十一)指導湖北省文化系統文化藝術教育工作和文化人才的培養,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二)指導、管理湖北省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指導湖北省文物事業,管理省文物局。
(十四)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藝術與科教處、文化市場處(掛“湖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的牌子)、文化產業處、公共文化處、外聯處、非遺處、機關黨委、監察室、離退休干部處。
直屬單位
湖北省文物局
湖北省美術院
湖北省群眾藝術館
湖北省博物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湖北省文物總店
湖北省三峽工程庫區文物管理中心
湖北省文化廳古民居搶救保護中心
湖北省文化廳大型活動策劃制作中心
參考資料 >
重磅!湖北省省級機構改革方案剛剛公布!.云上廣水.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