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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州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行政區劃單位,其設置和廢置經歷了多個朝代的變遷。
歷史沿革
黎州在天寶武德年間初次設置,治所在浚縣,領有黎陽、內黃、臨河、澶水四縣。
貞觀十七年(643年),黎州及澶淵縣被廢除,并入衛州、相州。
天授大足元年(701年)黎州得以復置,治所位于漢源縣(位于今四川省漢源縣北部)。
唐朝初期,黎州的治所遷至黎陽(今河南省浚縣)。黎州在不同歷史時期下轄的區域和行政級別有所變化,包括大渡河兩岸的三縣十一城,以及領有的五十五羈州。
唐載初中(689年)時,黎州從慎州分置,隸屬營州都督。
萬歲通天元年(696年),營州被遼朝占領,黎州僑遷至宋州境內。
神龍初年(705年),黎州北返,寄治于幽州良鄉縣的故都鄉城,與慎州同治,領有新黎一縣,但后來又被廢除。
明朝洪武年間,黎州被改為長官司,并后升為安撫司,萬歷年間降為千戶所。
清代初期,黎州被改為黎大所,雍正八年(1730年)改置為清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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