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1594-1639)字謙之,號陽,常州府武進(今屬江蘇省)人。出身官宦門第。天啟二年壬戌(1622)年科進士,改庶吉士。同科狀元文震孟以少年新進之銳氣上疏批評皇上不“勤政”,上朝“第如傀儡之登場,了無生意”(《皇明通紀集要》卷五一),被魏忠賢攻擊為“以偶人比皇帝”而罷官。鄭仗義執言,并影射魏忠賢之奸,魏以“黨護同鄉”給他降職處分,并放逐外地。他憤而回鄉,悠游林下十多年。
崇禎中,未識內閣首輔溫體仁之奸,赴京補官。他正直得近于迂腐,在拜訪溫體仁時以直言在不知不覺中得罪陰險之溫氏,必欲去之。而溫體仁排擠文震孟后,敢于直諫的他又為人才之失而隨眾持憤激之論。崇禎八年(1635)十一月,溫體仁以所謂的“杖母蒸父妾”的不實材料,獨疏崇禎,震怒的皇帝立即下令逮入刑部獄中嚴加審問。崇禎十一年(1638)有司借天旱而為他呼冤,崇禎卻以假證人之證詞下令將其以三千六百刀活剮。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萬歷二十二年(1595年),八月初九日生。父鄭振先,字太初。母吳安人,大學士吳宗達之妹。
萬歷二十三年(1596年),太初進士及第。
萬歷二十七年(1600年),從父嘉興市任所讀書。
萬歷三十二年(1605年),太初升工部營繕司主事,隨父至京。
萬歷三十六年(1609),回鄉,考試得補常州府學生員。太初上《直發古今第一權奸疏》,被貶四川永寧宣撫司經歷。
萬歷三十七年(1610年),隨父赴永寧。太初吟誦山海經丹木篇,喜其句,命號峚陽。
萬歷三十九年(1612年),娶周氏為妻。太初京察被免官。
萬歷四十年(1613年),鄉試中舉人。
官場浮沉
天啟二年(1622年),赴京會試,中進士二甲第三十名。與同年文震孟、黃道周等過從為密。入翰林院為庶吉士。上“諫留中疏”,降二級調外,回籍候補。
天啟五年(1625年),南下避禍,恐累及家門,乃還。途中為六君子作“黃芝歌”。
天啟六年(1326年),避禍西游,至廬山。
天啟七年(1327年),被入顧同寅案,削職為民。避禍至西江,渡梅嶺,至粵東,棲五羊城。九月,天啟帝,始作歸計。
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回家,復原官。八月再奉旨原官起用,尚未行,父太初卒。
崇禎四年(1631年),母吳安人喪。
崇禎八年(1635年)八月五日,起行赴京候補,十月十三日抵京。于朝房見溫體仁,體仁不悅其語,被體仁彈劾,十一月十一日系刑部獄。
崇禎十年(1637年)二月二十八日移至錦衣衛獄。
崇禎十二年(1639年)八月二十六日,被。
個人作品
《夢中作》《邸報傳予死》《夜奠岳墓讀滿江紅詞》《懷黃石齋》《題君子泉》《諫留中疏》
史籍記載
《合肥學舍札記》陸繼輅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