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香港校際音樂節于1949年首次舉辦,并于每年的二月至三月舉行比賽,由香港音樂及朗誦協會負責舉辦。參賽學生必須獲得75分或以上,方可獲得證書。
活動內容
音樂節每年有不同的比賽,例如合唱、獨唱、管樂團、弦樂團、交響樂團、民樂團與其他樂器獨奏。
香港音樂及朗誦協會邀請專業人士或知名學者擔任評判,所以質素不參差。
參考資料 >
香港校際音樂節于1949年首次舉辦,并于每年的二月至三月舉行比賽,由香港音樂及朗誦協會負責舉辦。參賽學生必須獲得75分或以上,方可獲得證書。
音樂節每年有不同的比賽,例如合唱、獨唱、管樂團、弦樂團、交響樂團、民樂團與其他樂器獨奏。
香港音樂及朗誦協會邀請專業人士或知名學者擔任評判,所以質素不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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