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中老年保健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專業委員會)是國家衛生部主管、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組織。
內容簡介
本專業委員會宗旨與職責:是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衛生行業的相關方針政策,積極團結廣大致力于中老年健康事業的醫藥、醫療、養生、保健領域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校以及專家、學者、科研人員、實踐工作者,共同發揮出最大優勢,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在醫藥、醫療、養生、保健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我們的職責是不斷挖掘、傳承、創新和發展中醫藥養生保健特色技術和方法,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方 針,倡導與推行“治未病”理念。為醫療醫藥企事業單位及有志之士搭建橋梁和平臺,提供最權威的政策解讀和咨詢服務,加強國內外學術交流,積極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醫療保健水平的提高,強化服務功能,大力開展保健科普宣傳教育,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十年回顧:本專業委員會自2001年成立以來,在各級相關部委領導和關懷下,歷經十年風雨,我們學習并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提高了服務水平,我們策劃并組織了大連市、上海市等地醫療醫藥保健文化節和展覽會,成功舉辦了50余次學術大會,10余次大型新聞發布會,以及數次新產品新技術專家學術研討會,積極開展社區健康教育。十年來,我們成功舉辦了“新一代高科技治療高血壓”新聞發布會,率先提出“綠色療法治血壓,保護心腦腎”理念;開展了“防治糖尿病,享受新生活”系列公益活動,倡導健康121活動,即日行一萬步,吃動兩平衡,幸福一輩子的健康生活方式;發起并舉辦“把巴馬瑤族自治縣(長壽村)的水帶回家------健康飲用水”系列科普講座;成功舉辦“百市千縣防治老年慢病活動”;率先倡導“蜂膠療法”,在糖尿病防治上有重大推動,使知蜂堂蜂膠迅速成為知名品牌,并在行業中處于領軍地位;率先引進并推廣“一指禪”按摩法,取得全國千家加盟業績;率先舉辦控煙活動,成立中國醫促會亞健康專業委員會控煙辦公室,在全國發起“百姓益壽健康公益行動”,并多次進行回饋社會公益捐贈。分別取得很好社會效益;(率先推出以中醫理論為基礎,以道家養生秘籍為主導的“玉蟾百草養生法”并成功引進資金成立全國“玉蟾百草養生連鎖機構”,實現經營轉型。)(遴選出以中醫理論為基礎,以道家養生秘籍為主導的“玉蟾百草養生法”,實現了與“玉蟾百草養生連鎖機構”戰略合作的)十年展望:君子以厚德載物:未來十年我們以感恩的心,回報社會和給與我們大力支持的合作伙伴。天道酬勤:我們會自強不息,做好服務與奉獻。海納百川:我們將匯集四海朋友,加強國內外合作交流,共同為促進人類健康作出應有貢獻。
本會機構組成:本會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總會名稱: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
具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英文名稱為China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Health Care ,簡稱中國醫促會亞健康專業委員會,英文縮寫CPAM。
第二條 中國醫促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全國從事醫療保健科技工作者自愿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社團;是黨和政府聯系醫療保健科技工作者及醫療保健企事業單位的橋梁和紐帶;是促進發展醫療保健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積極促進我國醫療保健機構與世界各國民間團體和個人進行國際間的交流。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團結全國醫療保健科技人員和醫療保健企事業單位,弘揚中國傳統和現代醫療保健方法,促進中華民族的寶貴養生文化走向世界,提高炎黃子孫乃至人類種屬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為祖國四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與監督。慣徹國家衛生方針與政策。發揚學術民主實事求是,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加強國際間交流與合作,促進醫療保健事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挖掘、整理傳統的養生保健文化遺產,組織國內外養生保健文化交流活動,編撰、出版養生期刊與專著,豐富中華民族的醫療保健和養生文化寶庫。
二、為醫療保健企業提供信息、技術、科研及專利成果,扶植、協調、促進醫療保健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國內外醫療保健學術交流活動和繼續醫學教育,不斷提高醫療保健事業的科技水平。
四、普及醫療保健知識,采取人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普及養生、保健科學知識,傳授現代和傳統的養生保健方法,造福于社會。
五、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委托,鑒定、開發、推廣醫療保健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六、對本專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或團體實行表彰。
七、依法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有關部門反映他們的意見或要求,為會員提供服務或幫助。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符合會員條件者,均可申請為本會會員。本會設會員、專科會員、團體會員、名譽會員。
第八條 各類會員條件
一、會員
1. 醫學院校畢業、獲得相應技術職稱(資格)者;
2. 非醫學院畢業,但從事有關醫療保健方面工作的人員;
3. 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并從事本專業領域工作的人員;
4. 其他科學技術學會或組織的會員符合上述條件者可以跨會申請為本會會員。
二、專科會員
本會會員從事本專科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一定成就者可申請專科學會會員資格。
三、團體會員
凡愿意參加本會活動,擁護本會章程,支持本會工作,與本會專業有關,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且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的機構及企業單位。
四、名譽會員
國內外著名的專家,對我國醫療保健事業的發展有重要貢獻,熱心贊助本會工作者,并對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友好關系做出重要貢獻者。
第九條 入會審批手續
個人會員由本人申請,經本會會員二人介紹或經所在單位推薦按本會章程規定由中國醫促會亞健康專業委員會審核批準,統一編號發證。
專科會員由專科分會按照本會章程規定,審核批準報本會備案;
團員會員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名譽會員由專科學會推薦,本會提名,經常務理事會批準,由本會授予證書。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與專科會員
1. 權力
(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享有對本會和本專科分會工作的建議和批評權;
(3)優先參加本會和專科分會舉辦的有關學術活動;
(4)優先參加本會或專科分會組織的國際會議和選派出席國際會議;
(5)優先在本會期刊上發表論文,取得本會編印的有關資料;
(6)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2. 義務
(1)遵守會章;
(2)執行本會和專科分會決定,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
(3)參加本會組織的科技推廣、科普活動;
(4)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
(5)按期交納會費;
(6)為發展本會事業自愿捐贈及募集資金。
二、團員會員
1. 權力
(1)享有本會團員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國內外學術活動;
(3)優先取得本會的學術資料;
(4)可要求本會優先給予技術咨詢,協助舉辦培訓班及國內外學術會議;
(5)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6)義務
同以上會員的義務。
第十一條 各類會員均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活動,視為自動退會。不得再以本會會員名義對外開展活動。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研究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查批準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通過提案和決議;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并經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機關審查批準。但延期換屆最多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產生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指導協調各分支機構的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有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對理事會會員行使理事會職權(不含第二款)。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三分之二代表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常務理事會,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情況特殊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天津市重慶商會秘書長以上職務超過規定年齡的由理事會討論通過,并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并經社團登記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在常務理事會中產生,由理事會選舉;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通過。每屆任期五年,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并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經業務主管單位并經社團登記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召集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上述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其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會設名譽理事。對本會有杰出貢獻的,積極贊助支持本會的國內外人士或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可聘為本會名譽理事,任期至下屆代表大會為止。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不同學科或專業由常務理事會批準設立專業委員會,正式名稱為"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某某專業委員會"由本會備案并報主管部門審批,專業委員會不另設章程,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
第三十二條 本會根據需要設置若干專職工作人員,組織辦事機構。
第三十三條 各分支機構的設立可參照本會章程規定,接受本會指導,組織活動必須報本會審查批準后方可活動。
第五章 資產管理 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個人或團體資助或捐贈;
三、有關部門資助;
四、在業務核準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必須合法,其經費必須用于本會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六條 本會配備專職會計人員,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會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定期向常務理事會匯報。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四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本會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 修改的章程經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會 徽
第四十三條 會徽由二個同心圓組成,內圓為立體衛星云圖,藍天白云意寓世界,中間為中國地形圖代表中國,金色蛇杖為國際通用的醫療衛生標志。
內外圓之間上印黑色字體"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下部為紅色英文字母:"CPAM"意為中國醫促會亞健康專業委員會的英文縮寫。
整體圖形突出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在醫療保健事業發展上與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財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須由理事會提出,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通過,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方可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應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機關監督下,按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會經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衛生部和民政部備案。
第四十八條 本會章程解釋權屬于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經民政部批準之日起生效
職能范圍
(一) 信息咨詢服務
提供醫藥醫療、保健品行業政策信息、經濟信息、國內外行業科技信息咨詢。
(二) 學術交流工作
醫學領域先進的新技術、新方法、新材料的國際交流;醫療單位的國內外專科學術交流;醫療管理先進經驗的國際交流;醫藥、保健品行業的高科技含量及先進的生產技術的國際交流。
(三) 承辦會議服務
包括:新聞發布會、專家研討會、主題論證會、成果發布會、專家鑒定會、專家推薦會、上市說明會、健康教育義診、愛心捐贈會等。
(四) 專業展覽服務
醫藥醫療、保健產業的全國和地方展覽;各種醫療、康復、健身等與健康相關的器械、儀器展覽;醫療醫藥書籍、相關著作、論著、科技成果、科技發明論文等展覽。
(五) 醫學培訓工作
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培訓,可獲得繼續教育學分;醫藥醫療、保健行業的技術、業務培訓;從事中老年健康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
(六) 項目開發工作
醫藥醫療、保健品行業新產品及經營項目的開發;與醫療、保健品行業相關產業的開發;與全民健康相關項目的開發。
(七) 專家評定工作
醫藥、保健品的專家咨詢、鑒定、評定;根據中老年健康狀況提出保健方案、推介不同優質保健品。
(八) 中老年健康活動推廣
組織開展中老年健身活動;向全國推廣以全民健康為主題的中老年益智健身活動。
(九) 社區健康教育
組織社區健康教育、健康宣傳、健康咨詢、健康知識講座、健康基地建設活動;組織信譽好、質量優的醫藥、保健品廠家進社區宣傳中老年健康科普知識;組織醫療單位進社區為中老年進行健康咨詢、普查、指導尋醫用藥等。
(十) 發展會員、理事、常務理事
吸收和發展致力于中老年健康事業的單位和個人,成為本會的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吸收和發展對中老年健康事業作出貢獻的單位成為本會的理事單位和理事成員;吸收和發展在中老年健康事業中取得成就的單位和個人成為本會的常務理事單位和理事長、副理事長。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