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1893—1975),字幼坡,白族。國民革命軍中將。歷任國民革命軍軍參謀處長、集團軍參謀長、方面軍參謀長、云南省政府委員、保安副司令、警備總司令部副總司令、云南綏靖公署副主任及代主任等職。1949年12月9日參加云南和平起義。
人物生平
馬锳,1893年出生于云南洱源縣城北大果樹一個白族家庭。馬氏原籍南京市,先祖明初宦游浪穹(今洱源),年久遂落籍安家。馬锳父親馬金,字直坡,為清同治丁卯科舉人。清末廢除科舉制后,授云南省蒙自縣教喻,并任書院主講兼考試校閱院士,被譽為“滇南名士”。馬金墀膝下三子長成后都頗有建樹,長子馬診為中將,曾任昆明市建市第一任市長、云南省軍管區副司令;次子即馬锳;三子馬崟任滇軍第十一師長。故時有“一門三將,三迤一家”之稱。
學生時代
馬锳幼時在村中讀私塾,1913年,考入大理模范中學第二班。 1916年,從大理模范中學畢業后考取武昌師范大學,因時值辛亥革命后,青年均受“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影響,他在其兄馬診帶動下,毅然棄學從軍,投身軍旅;開始戎馬生涯。
投身軍旅
1917年,馬锳入滇軍,任靖國軍團部上尉書記。1919年,馬锳考入云南講武學校第十二期。1920年,川、滇爆發戰爭,入川滇軍先勝后敗。第一軍軍長顧品珍以“士兵厭戰”為由,率師回滇“倒唐”,驅逐唐繼堯。值此之際,馬锳在校僅年余,尚未畢業即調任陜西靖國軍上尉副營長。1921年,唐繼堯被迫通電辭職出走香港特別行政區,顧品珍以滇軍總司令名義控制云南省。馬锳重返講武學校第十四期學習,畢業后因成績優異,留校任隊長。
1924年,任大理鎮守使署少校參謀兼警衛連連長。1926年,唐繼堯將其警衛連擴編為警衛營,馬锳升任中校營長。同年,任李和生旅中校參謀主任兼軍事大隊長。
1927年6月,馬锳任三十八軍第二師參謀長,后改任第九十九師參謀長。1930年,馬锳調任第十路軍總揮部參謀處少將處長,協助參謀長楊益謙工作。
1932年,馬锳調任滇越鐵路軍警總局局長,直到抗日戰爭爆發后才離任。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后,馬锳調任盧漢任軍長的第六十軍軍部少將參謀處長,代理參謀長。是年9月,第六十軍開赴抗日前線,參加了著名的臺兒莊大捷和保衛武漢市的戰役。
1938年10月,滇軍改編為第三十軍團。12月,又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集團軍,馬锳升任中將副參謀長。之后馬锳參加了1939年3月的南昌戰役和1939年9月的長沙會戰。 ·
1940年秋,經盧漢保送,馬锳到重慶市入中國陸軍大學特別班第五期受訓。1942年,馬锳以優異成績畢業回到云南省后,任第一集團軍總司令部參謀長。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后,馬锳跟隨盧漢率部入越受降。
1945年11月,馬锳任云南省府委員兼保安司令。
1946年月,由越南回昆明市的第一方面司令部改組成保安司令部,盧漢任保安司令,馬锳任副司令。
1946年5月,國民黨軍第一八四師在東北海城起義。6月,蔣介石為了穩定軍心,派盧漢到東北慰問,安撫第六十軍、第九十三軍。馬锳隨盧漢同行。
1946年底,馬锳任云南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1948年秋,升任副總司令。1949年1月,云南警備總司令部撤銷,馬锳調任第六編練部副司令,但因病沒有到職,仍任省府委員,協助盧漢工作。
1949年6月,云南綏靖公署成立,盧漢任主任,馬锳任副主任。
10月,盧漢稱病戒煙,秘密策劃起義事宜,并正式下令以總司令部馬锳代理綏靖公署主任職務。馬锳在代理綏靖公署主任期間,遇事即與謝崇文、龍澤匯、安恩溥等人商量,并向盧漢及時匯報。
1949年12月 9日晚10時,盧漢通電起義后,于10日凌晨4時電話通知馬锳辦三件事:(一)令參加昆明保衛戰的中央憲兵第十三團移出北教場,收繳武器后派一團兵力監督;(二)收繳第六編練部警衛的武器;(三)集合綏靖公署、保安司令部的軍官,派往昆明市警察局,協同搜捕零星、漏網特務。馬锳只用電話知昆明警備司令部司令佴曉清及龍澤匯,沒親自督促檢查,受到盧漢查究,12日始恢復工作。
1950年2月20日,解放軍進入昆明市。3月,云南省軍政委員會成立。馬锳調任云南省軍政大學高級研究班副主任。1951年3月6日,馬锳因故被捕關押,1961年12月25日以戰爭罪犯獲特赦釋放。 1975年12月25日,于昆明因病逝世,終年82歲。1976年1月,云南省政協委員會為馬锳舉行了追悼會。
1982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復查發出刑再字第 58號通知,“馬锳確系中國國民黨起義人員”,將原特赦通知書予以撤銷,恢復起義人員的名譽。
作品一覽
馬锳晚年撰寫了多篇回憶性史料,如《云南起義見聞》、《云南起義續聞》、《抗日戰爭勝利后第一方面軍入越受降前后》等。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