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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兆鳳(1597年-1654年),字圣期,自號天民,寧都縣人。喪父后與叔父分家別居,樂于為公益事業捐資。剪發出家十年。
正文
魏氏一家世以財雄厚著稱。兆鳳自幼而孝,少年時曾買船前往南京市探視父病。喪父后,與叔父分家別居。治家甚嚴,僮仆5歲不得入內廳,老仆進出,如在官府做事有規矩。平日好盛裝乘轎,與地方官員和文化人交游。不吝家財為義舉,寧都公益事業多得兆鳳資助。助人樂不知疲,強調做事必須有準備,不可倉促行事,故其言行令人折服。明末,縣令以詔舉“孝友廉潔”而舉薦,兆鳳以為母守孝辭,后聘為師儒。年四十,齒落背駝,仍助人婚葬之事而不疲。崇禎死于煤山遺址的消息傳到寧都,舉家大哭,并賣田招收義兵。順治帝二年(1645),清軍占領寧都,四處抓人,抄沒地方大族,兆風全家藏匿于翠微峰。此后兆鳳剪發出家十年。此時地方動亂不已,家族生存環境遭受破壞,兆鳳竭力維護,居家艱難之時,出錢葬與其結怨的叔父一家,把魏氏宗子遺孤尊為新一任宗子。長子魏際瑞 (原名祥)、次子魏禧、季札魏禮皆為清初著名文人和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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