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漆竹生(1916年—1987年),男,宜豐縣人,中國法語語言文學家,曾任上海外國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漆竹生的主要譯著包括《法國》和《當代主要法律體系》,除了翻譯作品外,他還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1987年5月30日他在巴黎高等商業研究學院講學期間遭遇車禍,不幸逝世。
人物生平
教育經歷
1933年畢業于北平中法大學附屬高中。
1934年初聽從其父親的建議改修法律,旋轉學法國南部圖魯茲大學。
1934年暑假再返回巴黎大學學習。
1938年10月獲法學碩士學位。
1940年6月獲法學國家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41年春漆竹生啟程回國,并輾轉到達重慶市,先在朝陽學院任教三年半。
1945年任教于東北大學。
1946年轉往英士大學任教,其間曾于1947年至1948年在浙江大學兼課。
解放以后漆竹生先在江西八一革命大學學習近一年。
于1950年8月受聘為廈門大學法律系教授。
1953年7月全國高等院校調整,廈門大學法律系停辦,漆竹生轉任外文系教授,從而告別了法學講壇。
1956年8月漆竹生調往上海外國語大學工作,擔任西語系教授兼副系主任。
1981年初上海外國語學院成立法語系,漆竹生出任系主任。
1984年春轉任名譽系主任,同時還兼任中國法語教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屆學科評議組成員等職。
1986年5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評審通過受聘為法語專業博士生導師。
1987年5月30日,漆竹生在巴黎高等商業研究學院講學期間因遭車禍不幸逝世。
主要作品
曾在廈門大學法律系主辦的《學習匯報》第三期(1951年3月出版)上發表有《對于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幾點意見》一文。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