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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鼎爵(1536年-?),字家馭,號和石,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內閣首輔王錫爵之弟。隆慶二年進士,曾任刑部主事,官至河南省提學,卒年五十。王鼎爵畫像為明人所繪。
個人經歷
小時與兄王錫爵友善,一起刻苦學習,因此學業精進,嘉靖甲子年舉鄉試,隆慶戊辰會試,以“春秋”之文作,中第五名進士,授刑部主事,調禮部郎中,因疾回太倉市,后補主客司郎中。此時王錫爵在禮部右侍郎任上,為避嫌疑,主動要求改任南京吏部驗封司任職。張居正柄國,王鼎爵遷河南三品提學使加三級,因王錫爵和張居正意見不合,張居正意圖用鼎爵之名來壓制和代替王錫爵,討好鼎爵打擊其兄之計謀被兄弟倆識破,鼎爵自動辭職回鄉。此事引起朝野關注,稱王鼎爵有情有義,王鼎爵極力推辭的做法,使在職官員十分感動,稱贊王鼎爵的高風亮節。
王鼎爵不忘三槐遺風,做善事濟世傳為美談,《明史》中說,王鼎爵“為人氣和,緩與人交,周篤事兄,極謹厲官,精勤治家,好施樂助。王鼎爵專做好事,被太倉市當地稱為“救命王菩薩”。王鼎爵一支人丁興旺發達,在太倉占據王姓人口一半以上,在嘉定區、寶山區、上海市也有大量傳人,散布于各地的后裔較多。相傳寶山王鐘琦家族就是其后裔。王鼎爵在太倉辭世,享年五十,葬鎮洋縣十九都洋子涇之新阡,俗稱□樹墳。配莊氏,陜西白水令王壽之女,封恭人,子王術,側室林氏,子王權,女一,適生徐景韶。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