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愛軍,男,淳安縣人,1994年浙江“3·31”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主犯之一。
余愛軍1986年初中畢業,先后當過電廠職工、旅游船駕駛員,案發前從事個體摩托艇營運(無證)。1994年3月31日,臺灣長風旅行社旅游團一行24人乘“海瑞號”游輪在浙皖交界處千島湖游覽時,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三名歹徒登船搶劫并縱火焚船,致使該船24名臺灣居民以及8名大陸居民(2名導游,6名船員)全部遇難,從而釀成一起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即“千島湖事件”。
1994年4月20日,浙江省“3·31”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的案犯余愛軍等人被依法逮捕。同年6月12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一審判決,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該案主犯余愛軍、吳黎宏、胡志瀚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6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裁定本案判決,三名罪犯遂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人物經歷
余愛軍,1986年初中畢業后,進入建德市電廠上班。1987年3月到職業學校機電班讀書。從職業學校畢業后到電廠旅游公司開大旅游船,開了三年。1993年3月份起,個人購買快艇從事個體旅游運輸。
人物事件
1994年3月31日16時許,在千島湖從事摩托艇營運的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攜帶獵槍、斧頭等工具,乘摩托艇到湖中猴島附近水域窺測目標,欲搶劫游船上游客錢物。當“海瑞號”游船經過南灣猴島時,天色已暗,三人駕艇靠近船尾。余愛軍和胡志瀚蒙面登上游船,誘逼24位臺灣游客 交出錢物后,將他們和船員趕入游船底艙。后來,吳黎宏也登上“海瑞號”,用鐵絲把底艙門擰死。他們在向底艙連開數槍、扔下炸藥、澆上汽油后,帶著所劫錢物駕艇逃離。經查明,船上32人,其中臺灣同胞24人,導游2人,船員6人,全部遇難。
4月17日,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余愛軍、吳黎宏、胡志瀚交代了整個作案經過和作案動機,所交代細節與現場勘查得到的情況完全吻合。4月20日,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被依法逮捕。6月3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千島湖搶劫、故意殺人案提起公訴。6月1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千島湖搶劫、故意殺人案;案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
在法庭審理的最后陳述中,三人均表示認罪服法和后悔莫及。余愛軍說:“接受人民的審判,是我罪有應得。”“這件事件我們自己負責,千萬不要使臺灣人民仇恨大陸人民”,“我想對遇難臺胞家屬說聲對不起,我也對不起養育我的父母,對不起我的朋友。”
6月12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兩罪并罰,決定分別對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裁定,對搶劫犯、故意殺人犯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三名罪犯遂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參考資料 >
老警官講述“千島湖案件”始末.中國警察網.2024-05-22
1994年千島湖事件始末:24名臺灣游客慘遭劫殺.人民網.2024-05-21
浙江“千島湖事件”.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2024-09-23
第67期:千島湖事件.新浪.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