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男,漢族,1967年9月生,天津市人,198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教育學學士,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曾任天津市寧河區委副書記、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
2020年8月18日,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市寧河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履歷
1985.09—1989.07 天津體育學院體育專業學習;
1989.07—1991.10 天津石化一中教師;
1991.10—1995.11 天津市津南區政府招待所科員;
1995.11—1998.10 天津市津南區政府招待所人保科科長(副科級);
1998.10—2001.10 天津市津南區小站鎮黨委委員;
2001.10—2006.01 天津市津南區小站鎮政府副鎮長;
2006.01—2009.01 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9.01—2009.03 天津市津南區辛莊鎮黨委書記;
2009.03—2010.02 天津市津南區辛莊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0.02—2011.06 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黨委書記;
2011.06—2011.11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葛沽鎮黨委書記;
2011.11—2011.12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津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組書記(兼);
2011.12—2012.01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副區長、津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組書記(兼);
2012.01—2016.01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
(2010.03—2012.06在河北工業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獲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6.01—2016.04 天津市援疆干部領隊,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臨時黨委書記;
2016.04-2018.04 天津市援疆干部領隊,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臨時黨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委副書記;
2018.04—2018.05 天津市寧河區委副書記;
2018.05—2020.08 天津市寧河區委副書記,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
2020.08 被免去職務。
任免信息
2018年5月29日上午,天津市寧河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第四次會議,會議選舉張偉同志為寧河區人民政府區長。
人物事件
2020年8月18日,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市寧河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3月,張偉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偉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辛莊鎮黨委書記,葛沽鎮黨委書記,津南區委常委、副區長,天津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委員會副書記,天津市寧河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天津市寧河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0-08-18
天津西青、北辰、寧河三區選出新區長,兩人系“70后”干部.澎湃新聞.2018-05-30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頭條.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