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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直(約生于天寶)是太原祁(今祁縣)人,王珪的幼子,被封為南城縣男。在貞觀十一年(637年),他迎娶了李世民的第三女南平公主,并被授予駙馬都尉和南城縣男的職位。這場婚姻的舉行恢復了失落已久的古代禮儀,即公主出嫁時要行拜見公婆之禮,唐太宗對此非常高興。然而,在貞觀十七年(643年),王敬直卷入了太子李承乾的謀反事件,被流放到嶺南,并與南平公主離婚。
正文
王燾的父親王敬直是南平公主的駙馬,也被朝廷封了爵位。王敬直因為與李承乾有交往,被流放嶺南,南平就與王敬直斷絕了夫妻關系。
補充
貞觀十一年(637年),李世民第三女南平公主下嫁王敬直。出嫁時,王夫妻命令公主執行拜見公婆之禮,禮成而退。這是恢復南北朝以來,失落的古禮,唐太宗非常高興。從這開始,公主出嫁,都要行拜見公婆之禮。貞觀十七年(643年),太子李承乾謀反敗露,王敬直因為與李承乾有交往,被流放嶺南,與南平公主絕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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