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軍,男,漢族,1967年6月生,鄧州市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79年5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專職副局長。
2023年8月消息,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張紹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9年5月至1984年12月,四川省水球青少年隊運動員;
1984年12月至1992年3月,歷任水利電力部第七工程局機電安裝工程處技術員、團委副書記、團委書記;
1992年3月至2006年9月,歷任共青團四川省委青工部副主任干事,組織部組織科科長、副處級調研員,青農部副部長,常委、青農部部長;
2006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天全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四川省實施西部大開發辦公室綜合處(四川省攀西地區資源開發辦公室綜合處)處長;
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歷任四川省實施西部大開發辦公室綜合處(四川省攀西地區資源開發辦公室綜合處)處長,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長;
2015年11月至2019年7月,歷任天府新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2019年7月,任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專職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12月消息,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專職副局長張紹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消息,經四川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原專職副局長張紹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紹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親”“清”不分,與商人老板交往越界過線,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巨額錢款,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甘于被圍獵,大肆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不法商人“牽線搭橋”,斡旋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紹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紹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訴
2023年8月消息,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原專職副局長張紹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依法向成都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紹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紹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電力設施建設、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管大熊貓”的副局長,被公訴!.今日頭條-正義網.2023-08-10
項明被開除黨籍,張紹軍被查.魯網-今日頭條.2022-12-24
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原專職副局長張紹軍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今日頭條-環球網.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