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興麟(1606年—1694年),字維郊,號石兒,永定區(qū)湖雷鎮(zhèn)上湖雷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崇禎十六年(1643年)登進士。崇禎十七年(1644年)接替葉承光,擔任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清順治二年(1645年),跟隨朱聿鍵抵達福州市,擔任禮部主事。隆武朝滅亡,又隨永歷,擔任監(jiān)察御史。后被清軍逮捕囚禁。順治十年(1654年)釋放歸鄉(xiāng)。遺著有《素園詩文集》《素園遺稿》等,今存詩157首。
人物生平
熊興麟在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鄉(xiāng)試中式,次年連捷進士。崇禎十七年(1644年)授江蘇宜興縣令。在職期間明朝覆亡,清兵入關(guān),大江南北,時局動蕩。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兵陷南京市,南明弘光政權(quán)崩潰,隆武即位福州,任命興麟為禮部主事,后又轉(zhuǎn)為河南道御史,隨閣辦事。不久隆武覆沒,永歷即位于肇慶市,興麟又匆匆赴粵勤王,供原職。永歷元年(1647年),出任湖廣監(jiān)察御史。是年冬,清兵進逼楚中一帶,興麟出巡辰陽,不料為清代總兵馬某所執(zhí)。馬某一面逼令他剃發(fā)納印,一面又溫言勸降。興麟從容不為所動,堅請釋歸養(yǎng)親,遂被羈禁長達七年。直到順治十年(1653年),才獲遣歸,其時已年近半百。
興麟在辰陽被羈,永定區(qū)則已在前一年即1646年入清朝版圖。他家人匿居豬媽樓,拒不做清朝順民。不料為清知縣偵悉,發(fā)兵把樓攻破,盡殺全樓百余人,僅興麟父母以年邁得免,田產(chǎn)亦悉數(shù)沒收入官。興麟抵家,聞此巨變,悲痛欲絕。念及合門為國家民族壯烈盡節(jié),又深感自豪。因而節(jié)哀蟄居,盡其余力報效桑梓。曾主持修筑上湖雷至龍窟嶺石砌大道,變崎嶇險徑為行旅稱便的通途。還在康熙兩次參加《永定縣志》的編撰。頭一次在十一年(1672年),任總裁:第二次在二十六年(1687年),襄助修訂。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以八十九高齡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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