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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寧公主(?—?),李純女,母不詳。公主下嫁薛。
唐憲宗女真寧公主
她曾因太和公主的事情被罰過。李炎會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843年),遠嫁回鶻的太和公主回朝,武宗命令諸公主迎接。陽安長公主、高安公主、義寧公主、真源公主、真寧公主、臨真公主等七位公主拒不從命,不肯出迎。按,太和公主乃是宣城市等的姐妹。武宗大怒。二月二十七日,下令罰奪劉華封絹300匹、宣城等公主封絹各100匹以贖罪,并將此事記載于史,詔示后世。
相關史料
《新唐書 列傳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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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寧公主,下嫁薛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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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卷關于太和公主的記載:主(太和公主)始至,宣城市以下七主不出迎,武宗怒。差奪封絹贖罪。宰相建言“禮始中壺,行天下,王化之美也,請載于史,示后世。”詔可。
參考資料 >
《新唐書 列傳第八》.國學原典.201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