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龍(1889~1951年)乳名悌涵,德化縣美湖鎮(zhèn)尊美村人,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生。少時好逸惡勞,四處游蕩,被其父逐出家門。宣統(tǒng)三年(1911年),上天花寨投靠蘇億。蘇億失敗后,青龍糾集10多人抓人綁票購買槍械,打家劫舍。民國6年(1917年)起,林青龍先后受編于北洋軍閥、陜西靖國軍、粵軍許崇智部、護法軍、北洋軍李厚基部。林青龍為討好主子,先后殺害護法軍軍長王榮光和國民革命軍支隊長林斯美。民國12年夏,再投張貞,入粵討伐陳炯明。民國14年,受編為海軍陸戰(zhàn)隊任第八團團長,并兼德化縣縣長。民國15年,受編于國民革命軍北伐軍新編第一軍。民國20年,任國民革命軍陸軍第49師294團團長,調(diào)往龍巖市攻打中國工農(nóng)紅軍,大敗潰退,化裝逃歸德化。民國21年,十九路軍入閩,收編赤水民軍陳德榮,命陳德榮帶路進剿林青龍。民國23年3月6日,林青龍燒毀赤水街,進行報復。民國28年,福建省保安處委涂飛鳳(即友情)、呂振山、張克武等部進剿林青龍,林青龍面臨覆滅之際,投靠省保安處,接受收編,升為省參議員。
正文
個人簡歷
在中國國民黨政權(quán)的扶植下,林青龍兄弟太和、玉龍及子榮春、榮中、尉文等先后擔任國民黨黨、政、軍職務(wù),父子兄弟組成一個龐大的集土匪、官僚、地主惡霸為一體的家族,私人擁有千余人槍。其家族霸占土地僅尊美村就有550多畝,還遠伸到上岸、小湖、上輶、洋田、永吉、陽山等地。他們利用霸占和出租土地,以發(fā)放巨額高利貸款和典租典田等形式進行剝削、斂財。年收租谷數(shù)千擔,被盤剝掠奪的在千戶以上。林青龍秘藏黃金200多兩、白銀10萬元以上。林青龍殘民害民,罪惡累累。民國6年,燒毀芹陽村民房42間。民國10年6月,洗劫屏山、內(nèi)洋、興里、美陽等村。民國9年和民國23年兩次火燒赤水街,300多戶遭殃,700多人無家可歸。民國5年、民國7年、民國10年3次軍閥火并,尊美村被燒民房283座。殺害人命累及300多家,其中瓊溪鄉(xiāng)被殺害212人,涉及81戶,美湖地區(qū)全家遭殺者13戶23人。林青龍以"私通十九路軍"為由,一夜中殺害尊美村3戶10多位農(nóng)民,洋坑許慈經(jīng)1戶4人被殺、7人被販賣、財物被搶光。林青龍為掠奪新閣村1戶祖?zhèn)鞯拇晒u,勒索3000銀元,最后又殺害其一家老小。林青龍在建"金書樓"暗室后,慘無人道地將30多名泥石匠活埋。瓊溪村山后角落原有80戶,為避林青龍慘殺,逃外3年后回村只剩30戶。雙翰村第9組,一夜中被林青龍抓去小孩30多人,下閣臺被抓小孩53人,卓立崎被抓18人。
民國38年7月,中國國民黨政權(quán)崩潰前夕,林青龍任"中國人民反共救國軍德(化)大(田)聯(lián)防清剿指揮部指揮官"。7月底,國民黨駐莆田市的350師奉命成立以莆田、仙游縣、德化縣、永春縣、大田縣五縣為防區(qū)的"22兵團第一保安地區(qū)司令部",青龍任副司令。10月接替劉子寬"東南人民反共救國軍閩中司令"職務(wù),配合國民黨軍部署的"應(yīng)變",收編11股土匪武裝,由其子林榮春(國民黨22兵團第一保安地區(qū)游擊第二支隊司令兼德、大縣民眾獨立團團長)占據(jù)德化縣城,自己坐鎮(zhèn)尊美,派兵駐守德化、大田邊境,派糧設(shè)稅,征收田賦、攔途搶劫、破壞電訊橋梁。還在德化蕉溪、桂格,永春桂洋、蘇坑、草安,大田洞口等地伏擊殺害游擊隊員;在會龍橋、上岸水尾、尤溪仆溪和大田等地伏擊殺害中國人民解放軍戰(zhàn)士;攻打大田洋尾村政府,殺害鄉(xiāng)村干部。1950年9月間在大田章垵大成墟殺害大田縣大隊二連戰(zhàn)士19人。一會干部、地方武裝、農(nóng)民、軍屬也遭其殺害。
中國人民解放軍主力部隊和地方部隊緊密配合圍剿林青龍。林青龍潛身蘇園村湖仔內(nèi),1951年1月9日病死。1951年4月30日,其殘部全部被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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