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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市中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主要職責
(一)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依法審判上級人民法院交審和其他基層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三)依照法律監督程序,審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審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五)依法確認國家賠償。
(六)依法辦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項。
(七)辦理司法鑒定工作,負責本院的檔案管理工作。
(八)對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培訓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同主管部門管理本院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的有關物資和物資裝備。
(十)負責本院的紀檢監察工作。結合審判業務,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忠于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
(十一)負責其他應由本院承辦的工作。
機構設置
下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興隆人民法庭、陡溝人民法庭、十六里河人民法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紀檢組(監察室)、政治部、機關黨委、綜合辦公室、司法法警大隊等業務庭室和辦事機構。
參考資料 >
2023年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2023-08-15
法院簡介.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