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代爾,1826出生,曾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
克里斯多佛哥?哥倫布?蘭代爾,1826年出生于新罕布什爾州,1851年至1854年在哈佛大學學習法律,以在哈佛法學院圖書館打工支持學業(yè)。隨后,在紐約從事了6年的法律實務(wù)工作。1870年受艾略特校長之邀重返哈佛,于1870年至1895年任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1900年退休,死于1906年。
《契約案例集》(及契約概略);《貨物買賣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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