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是政府出于整治某種市場行為、某個行業或者突出的社會問題的需要,由主管部門或多個部門,在較短的時間內從重、從快地進行的行政檢查、執法處罰行動。
定義
專項整治,又稱為專項治理、專項行動、集中治理,是相關機關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某類突出治安問題,在一定時期內集中人員、集中精力針對特定內容和對象開展集中打擊或整治,減低該領域違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繼而建立該項工作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社會治安持續穩定。
簡介
這一手段措施在前期對整治某類突出治安問題,擠壓違法犯罪空間,凈化社會治安環境有著特殊作用,具有針對性強、投入大、時間短、見效快等特性,是公安機關應對各個時期各類突出社會治安問題常用的一種工作方法。專項整治不僅僅對違法犯罪的打擊,更重要的以打促防,以整促管,建立一種長效模式,從根本上減少該類違法犯罪現象。比如,2009年公安部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不僅僅是加強對人群聚集場所火災隱患的檢查預防,還要建立健全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同時,公安專項整治強調各種公安行政執法資源的有效調動,可以稱為“資源動員”。由于這種“資源動員”的外溢效應,還會引導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或個體社會成員自愿服從和主動配合,以實現特定的公安行政執法目的、任務。有效的公安專項整治可以使公安部門及外圍力量協同作戰,形成合力來共同促進社會公共安全的實質性改善。這是公安專項整治存在的實效性基礎。
當前,專項整治已經成為公安機關等行政執法部門熟練運動并且經常使用的執法方式,通過“集中整治”、“專項治理”、“某某戰役”、“某某行動”等大檢查、大整頓來進行執法,解決社會治安突出問題的案例比比皆是。近年來的典型案例有2011年全國公安機關“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2009年公安機關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罪兒童犯罪專項行動、2009年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專項行動、2007年打擊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2006年全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等等,通過全國范圍內或是一定區域范圍內的集中行動,在短期內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和顯著的社會效果。
公安專項整治往往是對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惡性事件進行集中治理,通過颶風式的專項行動如火如茶地開展進行,能夠在短時間內取得良好的社會治理效果,因而得到了社會基層群眾的廣泛支持。這一活動充分體現了公安部門對關系人民重大利益事件的高度關注,體現了公安部門執法為民、立警為公的執政策略,是公安部門快速回應人民群眾需要的一種表現。
工作流程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階段。首先,為了確保專項整治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制定整改計劃前,我會組織一次調研。組成實地調查小組,會同城管、建設、國土、市政、公安、交警等部門按照區域和職責分工,調查了解主要存在哪些臟亂差現象,哪些區域內的臟亂差現象嚴重以及嚴重程度。其次,根據調查情況總結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包括確定專項整治行動的主題(如整治臟亂差、實現凈綠美)、目標、內容(如交通秩序、環境衛生、居住區環境、市政公用設施、街面秩序、建筑工地、園林綠化、市容市貌、單位內部環境等)、形式(媒體宣傳報道、現場查處、條幅宣傳等),時間安排(按照年或者季度開展長期整治),涉及部門和人員(城管、建設、國土、市政、公安、交警等部門)等。將方案報領導批準,并根據領導指示完善方案。
第二階段,準備階段。落實好人、財、物,召開專項會議,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部署,并成立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出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下發專項整治通知。
第三階段,實施階段。根據整治方案具體實施,集中殲滅“臟、亂、差”現象,并同步探索建立日常管理長效機制,保持城市環境的長久整潔有序,徹底解決“突擊有術、管理無方”問題。整治后,將進行檢查整改和驗收,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第四階段,總結階段。就整治工作的情況做好總結,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鑒。
注意事項
1.方案制定前調研信息的可信度。
2.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3.信息的收集和反饋。
4.重點整治項目的確定。如重點清理整頓鎮區主干道、城鄉結合部等地段的.衛生死角,整治影響居民生活環境的企業,查處超標偷排污染物等違法行為。
5.正確及時的宣傳和引導工作。
6.整治過程中和整治后的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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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