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特例市是根據1999年修改的《地方自治法》開始設立的,設立條件為人口20萬人以上,并經市議會及所屬都道府縣議會之議決,可被指定為特例市。其職能權限介于核心市與普通市之間,即比普通市多了批準開發項目、指定限制噪音區域和監管停車場的權限。特例市(日語:特例市/とくれいし Tokurei shi)自2000年開始實施,擁有較一般市更多原本屬于都道府縣的權限,但少于中核市。2015年4月1日起,特例市制度在新版《地方自治法》中被廢除,人口達到20萬的城市可直接申請成為中核集團市。未升格的特例市仍可維持原有的自治權限,稱為“施行時特例市”(施行時特例市/しこうじとくれいし Shikōji Tokurei shi)。特例市制度廢除后五年內,即2020年4月1日前,人口未達到20萬的特例市也可申請成為中核市。
權限
特例市取自原屬都道府縣的權限包括:
- 都市更新及開發。
- 制定屋外廣告物相關規范。
- 制定環保相關標準及規范。
特例市城市
歷史上的特例市
- 函館市(北海道):2000年11月1日成為特例市,直到2005年10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 清水市(靜岡縣):2001年4月1日定成為特例市,直到2003年4月1日與靜岡市合并重新為設立的靜岡市,成為中核市,目前靜岡市已成為政令指定都市。
- 大理市(山口縣):2002年4月1日成為特例市,2005年2月13日與菊川町、豐田町、豐浦町、豐北町合并為新成立的下關市,繼續被指定為特例市,直到2005年10月1日升格為中核集團市。
- 盛岡市(巖手縣):2000年11月1日成為特例市,2008年4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 久留米(福岡縣):2001年4月1日成為特例市,2008年4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 前橋市(群馬縣):2001年4月1日成為特例市,2009年4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 大津市(滋賀縣):2001年4月1日成為特例市,2009年4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 尼崎市(兵庫縣):2001年4月1日成為特例市,2009年4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 高崎市(群馬縣):2001年4月1日成為特例市,2011年4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 豐中市(大阪府):2001年4月1日成為特例市,2012年4月1日升格為中核市。
其余符合條件的城市
人口已超過20萬,未滿30萬,但尚未預定或計劃成為特例市的城市:上尾市(埼玉縣)、 市原(千葉縣)、府中市(東京)、 調布市(東京都)、 津市(三重縣)和徳島市(德島縣)。
現有特例市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