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血案》(英語:Anatomy of a Murder)是由奧托·普雷明格執導,詹姆斯·史都華、李·瑪莉等共同主演的懸疑電影。影片講述了律師比格勒在接手陸軍中尉槍殺酒館老板的案件后,不做減刑辯護,而是做無罪辯護的故事。該片于1959年7月1日在美國上映。《桃色血案》受到了法律和教育界的好評。美國律師協會將其評為有史以來最佳的12部法庭電影之一。電影在美國和加拿大的票房收入約為1100萬美元,全球租金收入達800萬美元。2012年,該電影被美國國會圖書館選入國家電影登記冊,因其在“文化、歷史或美學上的重要性”。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真實正義:法庭走進電影》(2006年)的合著者邁克爾·阿西莫描述該電影為“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優秀的法庭電影”。
劇情簡介
比格勒,十年前是密歇根州的地方檢察官,因遭人排擠而改行做了一名業績平平的律師。他的收入甚至不足以及時支付助理的工資和更換一臺舊打字機,但這并不妨礙他對釣魚和爵士樂的喜愛。他有一位嗜酒并經常賒酒的臨時助手麥卡錫老頭,兩人有著相似的轉行經歷和窘迫處境。
一天,舉止放浪的勞拉女士來找比格勒求助,因為她丈夫、陸軍中尉曼尼昂在雷灣旅店“平靜地”連開五槍殺死了旅店老板奎爾。未收分文律師費的比格勒爽快接手了這起“事實清楚”的案件。
經過比格勒的策略性誘導,曼尼昂辯稱當妻子勞拉向他訴說被奎爾毆打、強暴的遭遇后,他“氣瘋了”才將奎爾殺死,殺人后回到房車內才恢復清醒并向警方自首。勞拉也向警方證實了案發當晚她被奎爾毆打強暴、曼尼昂知道后情緒激動的說法。但勞拉體表雖有傷痕,體內卻沒有檢出精液,她聲稱遭奎爾強奸時被扯掉的一條內褲也毫無蹤跡。
這是一場對殺人事實沒有任何爭議的案件。雖然密歇根州法院在1886年曾有一起因“無法控制的沖動”判無罪的先例,但本案能否適用該先例還有很大疑問。一般的辯護律師往往會選擇辯訴交易爭取從輕量刑,可比格勒卻不按常理出牌,決意無罪辯護,與昔日檢察同僚羅德威克以及特意趕來助陣的州檢察總長助理丹瑟展開一場激烈交鋒。
角色介紹
影片制作
《桃色血案》是一部1959年的美國法庭戲劇電影,由奧托·普雷明格制作和執導。編劇溫德爾·梅斯根據密歇根州最高法院法官約翰·D·沃爾克以筆名羅伯特·特拉弗所寫的1958年同名小說改編而成。沃爾克的小說是基于1952年的一起謀殺案,他曾是被告的辯護律師。電影在上半島的幾個地點拍攝,包括大灣、馬凱特、伊斯普明和米奇加米。一些場景在大灣的桑德灣客棧拍攝,這個地方距離1952年謀殺案的發生地——伐木工酒館只有一個街區。電影于1959年6月18日在芝加哥首映,6月29日在伊斯普明的巴特勒劇院和馬凱特的北歐劇院首映,7月1日在底特律的聯合藝術家劇院舉行了世界首映。
影片音樂
電影的音樂由杜克·艾靈頓和比利·斯特雷霍恩創作,并由艾靈頓的樂隊演奏。音軌專輯于1959年5月29日由哥倫比亞唱片發行。專輯獲得了1959年的三項格萊美獎。
演職員表
演員表
職員表
獲得榮譽
播出信息
制作發行
上映日期
影片評價
雖然有些橋段讓人摸不著頭腦,但這部電影依然完美展現了一個律師在處理真實案件時的畫面。該片呈現出的審判場景的真實性不亞于任何一部影片——這是對一場審判而不是一起謀殺的剖析。影片免不了一些陳詞濫調,比如鄉村律師與城市滑頭的對比、那位醉醺醺卻睿智的伙伴、最后時刻的證人,以及一些意想不到的情節。但是影片十分成功,特別是在表現冗長的法庭審判方面(法庭審判占了影片三分之二的時間),是最真實描寫法律程序的影片之一(《民主的進程 影響美國法律的十宗最》評)。
影片講述的故事仍留有許多懸念,但最重要的是,它提醒人們,“法庭辯論是揭示真相的最好渠道”的神話、約瑟夫·麥卡錫老頭對陪審團制度的長篇贊譽、比格勒對“善惡有報、人人難逃”的執著信念,不一定都能成為現實。一群專業素養極高的法律人,為了各自所追求的公正,在法庭內外“沖動”地展示了出眾的才華,但最終的裁判未必是正義的伸張。究其原因,是案情疑難復雜,還是法律模糊不清?是辯方技藝高超,還是控方指控失職?是程序設計的先天不足,還是實踐操作的“合理誤差”面對這一系列令人迷茫的問題,還是讓觀眾懷著一顆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在電影與現實中慢慢地思索吧(《檢察日報》評)。
大眾評分
該數據截止至2024年1月17日
外部鏈接
參考資料 >
桃色血案 Anatomy of a Murder (1959).豆瓣電影.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