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弘春,是清朝康熙帝的孫子,皇十四子愛新覺羅·胤禵的長子,生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九月初一日子時,生母為側福晉舒舒覺羅氏。
雍正元年(1723年),弘春被封為貝子,然而次年因受父親允禵牽連被革爵。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弘春再次被恩封為鎮國公。雍正六年(1728年)正月,弘春復封為貝子。雍正九年(1731年),弘春被任命為鑾儀衛鑾儀使,同年十月晉封為貝勒。雍正十一年(1733年),弘春被封為泰郡王。雍正十二年(1734年),弘春因其行為輕佻、辦事不力,連降兩級,但仍為貝子,并繼續管理鑾儀衛衙門事務。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弘春被削去爵位,并被幽禁在家。乾隆四年(1739年)正月二十四日丑時,弘春離世,終年僅37歲。弘春的嫡妻是瓜爾佳氏慶德之女,妾有王氏常明之女、崔氏普葉禮之女、烏蘇氏副都御史敦拜之女等。弘春共有七個兒子和五個女兒。
人物經歷
弘春在康熙四十二年九月初一日子時(1703年10月11日零時)出生。雍正元年正月二十四日(1723年2月28日),被封為貝子。
22歲:雍正二年五月二十六日(1724年7月16日),因八伯父廉親王愛新覺羅·胤禩和父親允禵[tí]之故,受牽連而被革爵。
雍正四年五月初二日(1726年6月1日),雍正帝加恩,封鎮國公。
雍正六年正月十四(1728年2月23日),復封貝子。
雍正九年七月十一日(1731年8月13日),被任命為鑾儀衛鑾儀使。十月二十六日(11月25日),晉封為貝勒。
雍正十一年二月初九日(1733年3月24日),封泰郡王。雍正十二年八月十九日(1734年9月16日),雍正帝以其“肆囗輕佻,不顧行止”,“且所辦該旗事件,種種舛[chuǎn]錯”為借口,革去郡王爵,連降兩級,仍為貝子,照舊管理鑾儀衛衙門事務。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1735年12月11日),即位后的愛新覺羅·弘歷因其不知悔改,“深負天恩”,奪其貝子爵位,將其幽于家中,“不許出門”。?
乾隆四年正月二十四日丑時(1739年3月3日凌晨兩點左右),37歲的弘春去世,未能再恢復任何爵位,也無謚號。
家庭成員
主要成員
泰郡王系
弘春(1703–1739),雍正十一年(1733年),被封為泰郡王。
永信(1720–1806),弘春的長子。綿順(1743–1748),永信的兒子,早逝
永晉,弘春的第六子,綿代(1773–1856),永晉的長子;奕厚(1773–1856),綿代的長子;奕短,早逝。綿炳(1764-1790),永晉的兒子;奕炬(1788–1845),綿炳的兒子;載豆(1831–1891),奕炬的兒子;溥崗(1855-?),載豆的兒子;毓照,溥崗的第三子。
人物評價
雍正帝:弘春向來尚屬小心勤謹,所以屢加恩眷。及晉封郡王之后,肆口輕佻,不顧行止,迥異從前。且所辦該旗事件,種種舛錯。
康熙帝:革去郡王,仍留貝子之職,冀其悔過自新,伊仍不知悔改。家庭之間,不孝不友,其辦理旗下事物,始則紛更多事,后則因循推諉。種種不妥之處,深負皇考天恩,著革去貝子,不許出門。
參考資料 >
弘春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4-10-28
《本紀九 世宗本紀》.中國哲學書電子計劃官網.2024-10-22
雍正皇帝.故宮博物院.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