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財政廳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精神,云南省財政廳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于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加強財源建設和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為全省人才工作提供財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職責。編制年度全省和省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省和省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省級預決算公開。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擬訂地方財政體制政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負責地方稅收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組織起草稅收和政府非稅收入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提出地方稅收政策調整建議。擬訂地方稅制改革方案,提出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職責。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負責擬訂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六、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管理職責,提出全省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和債務結構調整建議,指導和監督州(市)、縣(市、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
七、按照規定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牽頭編制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省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省級國有金融資本股東職責。擬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
八、擬訂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動。審核并匯總編制省本級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的建議。
九、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省本級國有資本收益。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省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十二、承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多雙邊財經對話,開展財經領域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管理多邊開發機構、外國政府的貸(贈)款。
十三、負責管理會計工作。擬訂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提升財政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和州(市)、縣(市、區)財政關系。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收體系。
3、加強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規范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
云南省財政廳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管理,組織擬訂地方稅收政策和調整方案,審核其他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涉及稅收政策條款。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負責稅收政策的執行、稅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稅收政策制定、調整工作,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與云南省財政廳加強稅收征管信息數據共享。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
云南省財政廳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等執收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征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處置)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云南省財政廳及時共享。
3、金融管理職責分工
云南省財政廳負責制定金融機構和金融管理部門財務預算制度并監督執行,參與防范、處置地方金融風險,擬訂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集中統一履行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與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負責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制定發布有關監管政策時,及時向云南省財政廳通報。
4、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
云南省財政廳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云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定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配置審核、清查登記、處置調配等工作,接受云南省財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
機構處室
辦公室
研究處
綜合處(省清理規范津貼補貼辦公室)
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稅政處
預算處(預算編審中心)
債務管理處
基層財政處
績效管理處(績效評價中心)
國庫處(國庫支付中心)
經濟建設處
行政處
政法處
科教文化處(省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社會保障處
資源環境處
農業農村處
資產管理處
金融處
對外合作處
政府采購管理處
會計處
財政監督處
非稅收入管理處
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社會組織黨建辦)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財政數據網絡中心
干部教育中心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會計服務中心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
債務監管中心
票據管理中心
外資貸款項目評估中心
機關服務中心
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9月,被授予云南省“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稱號。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6年1月22日,云南省財政廳入選第十二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名單。
參考資料 >
云南省財政廳主要職能.云南省財政廳.2022-08-04
機構處室.云南省財政廳.2022-08-04
國家民委關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2026-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