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校友總會成立于1992年,經過重慶市委宣傳部審批同意,并獲得國家教委和民政部的批準,成為全國性的社團組織。該組織獲得了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社會團體法人代碼證,并在2005年4月7日更新了《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主要職能
重慶大學校友總會自成立以來,在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致力于加強校友之間的聯絡,促進信息交流和產學研合作,以服務于國家建設和發展的需求。同時,該組織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社會道德規范。
組織結構
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
- 會長:李曉紅
- 常務副會長:歐可平
- 副會長:陳德敏、張四平、舒立春、肖鐵巖、張衛國、楊天怡、黃宗明、張宗益、楊丹、白晨光
名譽會長
- 祝家麟、吳中福、武育秦
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副秘書長
- 秘書長:鄧曉益
- 常務副秘書長:任明
- 副秘書長:劉清才、嚴太華、吳丙山、李林、趙成平、趙驊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重慶大學校友總會General Alumni Association Chongqing University (GAACU)
第二條
本會性質:由重慶大學歷屆畢業生及教職工自愿組成的高智力社會團體組織,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促進校友聯誼,交流信息,服務社會。一切活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業務范圍包括聯誼校友、交流信息、聯絡校友、產、學、研合作等,旨在發揮高智力社會團體作用,為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聯合性團體會員。
第八條
會員加入條件:擁護本會章程,有意加入,且符合相關學歷或曾在重慶大學工作過的教職人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提交申請書,經理事會或授權機構討論通過,發放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權利:選舉權、被選舉權、參與活動權、服務優先權、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自愿入會和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義務:執行決議、維護權益、完成工作、繳納會費、提供資料、支持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書面通知本會,交回會員證。一年不繳費或不參與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違規:嚴重違反章程,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終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換屆,但延長期限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天津市重慶商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至二十一條
理事會職權包括執行決議、選舉和罷免負責人、籌備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會員吸收和除名、設立機構、聘任負責人、領導工作、制定制度、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部分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條件包括政治素質良好、業務領域有影響力、身體健康、無刑事處罰記錄、民事行為能力健全。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至三十條
會長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檢查決議落實情況,代表天津市重慶商會簽署重要文件。秘書長職責包括主持日常工作,協調各機構工作,提名副秘書長及負責人,決定工作人員聘用,處理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包括會費、捐贈、學校資助、活動和服務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至四十條
本會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確保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配備專業會計人員,實行會計核算和監督。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監督。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須接受財務審計。資產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專職工作人員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章程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修改后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至四十五條
本會因故自行解散或需要注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終止前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監督下,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至四十八條
本章程于1999年4月12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解釋權屬于本會常務理事會,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 >
重慶大學校友總會舉辦第二期地方校友會負責人“啟茲”研修班.重大新聞網.2024-11-21
重慶大學校友總會2024年校友會會長秘書長暨校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重慶大學.2024-11-21
重慶大學校友總會2024年校友會會長秘書長暨校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重慶大學.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