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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原為中國山東省下轄的一個縣,后因行政區劃調整,該縣的治所濮城鎮現屬于河南省范縣。在今山東省菏澤市北125里。濮縣歷史上與鄄城縣為一體,但由于黃河改道導致的管理不便,最終在1956年撤銷濮縣,其行政區域并入范縣。1964年,范縣因水利問題從山東省劃歸河南省。
歷史沿革
春秋時期屬衛國邑。
漢代置甄城縣。
唐朝復置濮州。
明代撤鄄城縣并入濮州。
民國二年(1913年)2月,改濮州為濮縣,屬東昌府。
民國三年(1914年)6月,廢府設道,屬山東省東臨道。
國民政府成立后廢道,直屬山東省政府,黃河斜貫濮縣,縣城原在黃河東岸,后因河患,遷于西岸。
民國十九年(1930年)12月,以黃河為界分為二縣:河西仍名濮縣,山西省設置鄄城縣。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0月,再次將鄄城并入濮縣。
1949年,平原省建立,山東29縣劃歸平原省,黃河以東為甄城縣,屬菏澤專區;黃河以西為濮縣,屬濮陽專區。
1952年平原省撤銷,濮縣重歸山東省,隸屬聊城地區,鄄城縣屬菏澤專區。
1956年,濮縣撤銷建制,并入范縣,改為山東省范縣濮城區(區公所級)。
1958年建范縣濮城公社。
1964年,國務院為解決河南省、山東兩省交界地區水利問題進行區劃調整,將范縣由山東省聊城地區劃歸河南省安陽地區。
1983年9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建立地級濮陽市,隨范縣劃歸濮陽市。
1983年,濮城公社設鎮,即范縣濮城鎮。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