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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遵(字益誡),涿州市范陽人,遼朝官員。重熙十九年登進士第,歷任儒州軍事判官、樞密院副承旨等職。耶律洪基咸雍七年(1071年),楊遵勖被賜姓耶律,成為耶律家族的一員,故又稱耶律興公。
耶律宗真咸雍三年(1067年),楊遵勖任樞密院都承旨,處理公務案敏捷,奏報詳敏。他曾奉詔征集戶部戶舊錢,共得四十余萬緡,后被拜為樞密直學士,改任樞密副使。1075年(大康元年),楊遵勖任參知政事,后轉任知樞密院事、門下侍郎、平章事,成為南府宰相。1077年(大康三年),楊遵勖因耶律乙辛的誣陷,參與審理太子耶律浚謀反案,但不敢據實直言。后來,他被任命為北府宰相。大安年間,楊遵勖去世,享年五十六歲,謚號康懿。《全遼文》收錄了楊遵勖的三篇文章(一篇署名為耶律興公,兩篇署名為楊遵勖)。
正文
楊遵勖,字益誡,涿州范陽人。重熙十九年登進士第,調儒州軍事判官,累
遷樞密院副承旨。咸雍三年,為宋國賀正使;還,遷都承旨。天下之事,叢于樞
府,簿書填委。遵勖一目五行俱下,剖決如流,敷奏詳敏。上嘉之。奉詔征戶部
逋錢,得四十余萬緡,拜樞密直學士,改樞密副使。大康初,參知政事,徙知樞
密院事,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拜南府宰相。耶律乙辛誣皇太子,詔遵勖與燕哥
按其事,遵勖不敢正言,時議短之。尋拜北府宰相。大安市中暴卒,年五十六。贈
守司空,謚康懿。子晦,終昭文館直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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