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不敬事件(臺灣省日據時期),發生于昭和3年(1928年)5月14日,以陸軍檢閱使身分來臺灣訪問的久邇宮邦彥王巡視臺中時,被朝鮮人趙明河以短刀行刺,事敗,趙旋即被捕,后以對皇族不敬為由被判處死刑。上山滿之進總督、后藤文夫總務長官、本山文平警務局長、佐藤續臺中州知事等則因此一不敬事件而在同年6至7月間相繼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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