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馬維騄(Ma Wai Luk Alfred;1957年-),曾任香港警務處副處長(管理) ,警察儲蓄互助社社長。
人物經歷
1978年,馬維騄加入香港警察隊成為見習督察,曾經出任首名警務處處長李君夏的副官。
1997年,馬維騄晉升為高級警司,被安排借調往財務科,后更被借調至庫務局兼任庫務局助理局長。
1998年,馬維騄出任西區警區副指揮官;
1999年,馬維騄調任至聯絡事務科。
2002年,馬維騄晉升為總警司,出任秀茂坪警區指揮官。
2003年12月至2005年12月,馬維騄出任警察公共關系科主管。此段時間亦為馬維騄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民所熟知,因為期間馬維騄多次親身回應了多宗天水圍倫常慘案以至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的警察力量安排等等。獲得晉升至處長級前,馬維騄先后出任多個行動及行政部門的主管,當中包括警察機動部隊、交通部、投訴警察課、招募課、沖鋒隊、聯絡事務科、警察公共關系科、刑事總部、服務質素監察部及資訊系統部等等。
2005年6月,馬維騄獲授香港警察榮譽獎章(PMSM) ? 。
2007年1月,馬維騄晉升為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先后出任服務質素監察部及資訊系統部。
2010年9月,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兼任人事及訓練處處長。
2012年6月,馬維騄獲授香港特別行政區警察卓越獎章(PDSM) ? 。
2012年10月1日,馬維騄接替被委任為保安局副局長的李家超,就任警務處副處長(管理)。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