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21年(1932),軍閥駐莆省防軍第三旅旅長何顯祖指派莒光鄉種植煙苗1050畝,每畝收繳煙苗四十元,全鄉應繳煙苗捐4.2萬元,并由其二兄何鴻祖包收。2月間,鴉片才收成的時候,何顯祖派一個小隊前往催收煙苗捐,被東沙群眾拒絕。8月20日起,何顯祖帶兵進攻東沙群島,鄉民紛起抵抗,交戰數日,東沙村民戰死一百余人。省防軍進村后大肆殺戮,連四歲的小孩、九十三歲的老婦都慘遭殺害,財產損失達百萬余元。
正文
東沙慘案發生后,旅外同鄉群起聲討。十九路軍當局將何顯祖解往漳州市查辦。
參考資料 >
東沙慘案來源.www.fjsq.gov.cn.201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