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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汝霖(恩河親方朝恒,?-1860年5月3日)是琉球王國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的士族,曾任御物奉行(國庫財政官)。1858年(咸豐八年、安政五年),奉島津齊彬之命,從法國人手中購買軍艦和大炮。然而,島津齊彬病逝后,向汝霖因毛恒德誣告而被免職并入獄。尚健采用酷刑審訊,逼迫向汝霖承認私自挪用國庫款項、阻撓琉球與薩摩間的大米交易、縮小甘蔗種植面積、圖謀推翻尚泰等罪行。盡管向汝霖拒絕認罪,但在經過十三個月、審問十余次后,最終被迫承認了這些罪行。向汝霖被判處遠流久米島6年的刑罰,并貶為庶民,被禁止使用唐名,改稱罪人恩河。1860年5月3日,向汝霖在獄中去世。根據喜舍場朝賢《琉球三冤錄》的記載,向汝霖在獄中遭受酷刑,最終慘死。向汝霖的著作有《向汝霖詩集》。
基本介紹
1858年(咸豐八年、安政五年),向汝霖奉島津齊彬的命令,從法國人手中購買軍艦和大炮。薩、琉方面共應支付代金18萬5千兩,其中第一年支付6萬兩,其余分六年付完。不久島津齊彬病死。因毛恒德誣告,向汝霖于二月二十三日被免職;三月二十八日入獄,由尚健審判。尚健使用酷刑,逼迫向汝霖承認其私自挪用國庫款項、阻撓琉球王國與薩摩間的大米交易、縮小甘蔗種植面積、圖謀推翻尚泰等罪行。向汝霖拒絕認罪,但在十三個月內審問十余次后,向汝霖被迫承認了這些罪行。向汝霖被判處遠流久米島6年的刑罰。不久,于咸豐十年閏三月十三日(1860年5月3日)病死獄中。著作有《向汝霖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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