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薇(英語:Ruby Hsu,1967年1月13日—),本名鄭如薇,生于苗栗縣縣苗栗市,客家人,臺灣英語補習班精英教師、“徐薇文教機構”負責人,同時擔任NEWS 98電臺《徐薇英文教室》《周末薇薇笑》節目主持人。她畢業于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并在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完成學業。自2008年起,徐薇擔任“徐薇文教機構”的負責人。自2011年起,徐薇與陳建州共同主持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節目《上班這黨事》,并在2017年11月30日請辭。2004年,徐薇的補習班被檢方認定抄襲劉毅的教材。在此背景下,徐薇的國中部主任蔣美經被提起公訴。然而,2006年3月,徐薇文教機構旗下成員“徐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了《高一第1冊單字手冊(A)》,該書以相同章節編排和整段抄襲的方式抄襲了遠東圖書公司出版的《高中英文》教科書。徐薇文教機構隨后向遠東圖書公司道歉并賠償。
人物經歷
徐薇畢業自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后,在大學聯考中以英文科全臺榜眼,進入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為了家計而開始在補習班擔任英文教師。畢業后,徐薇原先在外商公司工作,同時在忠信補習班兼差教國中英文。一陣子之后,才結束了上班生涯而全心投入補教事業。1992年,在臺北市南陽街開設升大學補習班“徐薇高中英文補習班”,以“徐薇英文”為品牌,累計教過的學生數萬人。1997年成立專業出版影音教材的“徐薇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借著出版英語教材、主持電視及廣播電臺英語教學節目,她漸漸成為臺灣的補教名師,并成立“徐薇文教機構”,在升學主義盛行下競爭激烈的臺灣補教業占有一席之地。2008年開始推動小學補習班加盟體系“徐薇英文國小菁英班”,目前已有超過兩百家分校。
個人生活
徐薇本名鄭如薇,父母有三名子女,她排行老大,三歲隨爸媽從苗栗縣到臺北市定居。徐薇的獨子江大成于2015年1月8日錄中天《大學生了沒》,他表示自己當時就讀臺灣大學經濟學系二年級,并透露媽媽在螢幕上雖笑臉迎人,但家教十分嚴格,規定他每周要念10小時英文。
理財觀念
客家人出身的徐薇,幼時家境不是很好;不過,父母灌輸給她的“有土斯有財”觀念,牢牢根植在她心中。徐薇就讀高中一年級時,父母貸款新臺幣200多萬元買下一間位在臺北市內湖區的房子。直到徐薇大學畢業為止,還有尾款新臺幣138萬元未繳清。此后,徐薇在補習班穩定授課,賺錢、存錢到自己24歲那年,才幫父母繳清貸款。從此以后,徐薇買房子,都是以現金付款,從來不貸款。徐薇喜歡把錢存在銀行,因為風險最低,她認為這樣最心安也最保險。若該年度有多出來的資金,再拿出來買房子。波動大、風險高的股票與基金只買一點,占總資產比例不到10%。徐薇買房子,是出于單純的自用住宅需求。她名下的房產,就算增值了也不售出。唯一的例外,是她在28歲那年以新臺幣600萬元購入的新店3房2廳公寓,位在臺北捷運新店線大坪林車站附近(當時臺北捷運新店線尚未通車),并在臺北捷運新店線通車后以新臺幣720萬元賣出。
人物事件
2003年2月,徐薇在英語補教業的強勁對手劉毅(另一位英語補教名師)開設的“劉毅英文家教班”指控其涉嫌抄襲該班所主編的英語講義而向檢警單位控告,當時媒體報導指出,雙方當事人都是坊間有名的英文補教業者,使得本案格外引人注目,并引發了雙方家教班學生與家長的議論紛紛。2004年,檢方認定,徐薇補習班的英文教材確實抄襲劉毅的教材,將實際負責的徐薇文教機構國中部主任蔣美經提起公訴,徐薇本人則因罪證不足而獲不起訴,風波也暫時告一段落。2005年6月,遠東圖書公司已于2005年6月向法院提出告訴。當時徐薇文教機構解釋這是因為“工讀生疏忽”而造成的疏失,函覆致歉并保證不再抄襲,并表示愿意賠償新臺幣二十五萬元。2006年12月5日,臺北地檢署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之罪名,將徐薇與江正明(徐薇的丈夫,徐薇文教機構的班主任)起訴。檢察官指控:江正明指示工讀生,依照遠東圖書公司《新時代遠東高中英文》第2冊與《新解析遠東高中英文》第1、2冊部分內容,重制成徐薇文教機構的教材。2014年10月9日,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徐薇文化公司出版的小學英文教材《Ruby Kids》侵害龍行科技的編輯著作權,判決徐薇文化公司及其兩名員工連帶賠償新臺幣五十萬元;至于龍行科技一并控告徐薇與江正明共同侵權行為部分,法官認定無法證明徐薇與江正明知悉或參與侵害著作權行為,故判決兩人免賠。徐薇文化公司回應,會提起上訴;龍行科技老板陳憲良回應,“徐薇文化公司侵權導致龍行科技損失近新臺幣1700萬元,龍行科技一定會提起上訴,上訴后會再提出對方發行數量、銷售金額,供法院參考”。
參考資料 >
關于徐薇.徐薇英文.2024-05-10
上班這黨事 上班這黨事 (2011).豆瓣電影.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