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已權(quán)界論》是1981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約翰.斯圖亞特.穆勒,譯者是嚴復。這本書主要論述了自由,它聯(lián)系政治、思想以及法律等方面,有助于讀者研究自由,民主,憲政。
作者簡介
約翰·密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生于英國倫敦,英國哲學家、經(jīng)濟學家、著名的自由主義法學家。自幼在父親的嚴厲管教下受教于英國和法國,為《旅行者》、《編年史早報》、《威斯敏斯特市評論》、《法學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應聘主編《倫敦評論》。在此期間的著述后被收入《論文集》中(1859)。約翰·密爾主要著作有《邏輯方法》(1843)、《政治經(jīng)濟學原理》(1848)、《婦女屈從》(1869)、《論自由》(1859)、《代議制政府》(1861)等。其中《代議制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論述代議制的專著,是約翰·密爾社會主義特別是國家理論的一部重要著作。約翰。密爾的代議制理論主要包括代議制政府的形式、職能、民主制、選舉權(quán)、議會以及地方代表機關和民族等問題。
內(nèi)容簡介
書中論述公域講權(quán)力,私域曰權(quán)利;公域講民主,私域言自由。這就是「群己界線」,或曰「群己權(quán)界」——「群」者,群體、社會公域也;「己」者,自己、個人私域也;亦即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要區(qū)分清楚。表示社會和個人都有自己的「權(quán)」,但它們的權(quán)又都有其界限。
自由在個人與群體間的分寸是非常精微的,嚴復當年用文言語句翻譯穆勒的《論自由》時(On Liberty),將書名譯作《群己權(quán)界論》。
嚴復以「自繇」二字,將穆勒對個人尊嚴于自由的想法引介至中國,讓近代中過的知識分子對于西方的自由思想,有了一個開創(chuàng)性的認識;并相當重視群于己之間的互懂于平衡。
由一人一己之自繇,乃至一會一黨之群體,須明白群己權(quán)限之劃分,使不偏于國群而壓制小己,亦不袒護小己而使國群受害,并強調(diào)自由民主制度的實施其實是涉及一個國家的形勢于國民程度。對於自由的內(nèi)涵、個人于群體、公域于私域間的權(quán)界,析論分明。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