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銜現指日本的自衛隊里面被授予的職位名稱。過去指二戰結束前舊日本軍采用的舊軍銜。
在明治維新以后,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在1945年以前,舊日本帝國軍銜中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日本天皇。當時的《大日本帝國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并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此時期為舊日本軍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舊日本軍銜已經被廢除。
二戰后至今,根據現行《日本國憲法》,日本內閣重新頒布了新的軍銜。
軍銜制度
1840年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失利中得到教訓,看到了改良“兵制與兵器”的重要性。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市。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蒙受恥辱,決心急起直追,效法歐美,改良兵制。當時日本還處于幕府時期。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共計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日本兵制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實行征兵制。1950年,日本重建武裝力量,實行募兵制。二戰后,日本的武裝力量被稱為自衛隊,主要以防御為目的。
軍銜演變
準士官;
下士官:曹長、軍曹、伍長;
明治維新以后,日本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并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凡有重要之軍事,皆親裁之。
明治天皇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決定廢監軍部,改設元帥府為最高的軍事咨詢機關。元帥府配備元帥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陸海軍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擔任軍事顧問及檢閱陸海軍等任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止,日本共授元帥31人,其中,陸軍17人,海軍13人。
現行軍銜
陸軍軍銜
日本自衛隊現行軍銜設6等18級:
將官:陸上幕僚長(海上幕僚長、空上幕僚長)、陸將(海將、空將)、將補;
佐官:一佐、二佐、三佐;
尉官:一尉、二尉、三尉;
準尉;
曹:曹長、一曹、二曹、三曹;
士:士長、一士、二士、三士。
海軍軍銜
根據1906年頒布的《海軍軍人之名稱及階級表》,日本海軍的軍銜分為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準士官(準尉)、下士(軍士)和卒,計6等18級。下士官以上的等級與陸軍相同。
空軍軍銜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舊日軍沒有空軍組織,以下僅列出航空自衛隊之軍銜表。航空自衛隊作為日本自衛隊的一部分,其軍銜體系與陸上自衛隊和日本海上自衛隊保持一致,設6等18級。
參考資料 >